图艺博知识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综合所得申报为什么申报不了

综合所得申报为什么申报不了

来源:图艺博知识网

出现提示纳税人本属期无对应税费种认定信息的情况有如下两种:

1、如果已经做过税费种认定

点击系统设置右上角企业管理,查看下登陆的企业信息是否正确。

2、未做过税费种认定

需要到税务大厅核实以下登记项目:

(1)认定时间:必须是当前税款所属期或以前月份。

(2)征收代理方式:必须是“代扣代缴”(请注意:不是代收代缴)

(3)征收项目:个人所得税。

(4)征收品目:工资薪金所得(或其他申报的应纳所得)。

以上即为出现提示纳税人本属期无对应税费种认定信息的两种情况。

综合所得的申报地点:

(一)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二)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四)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