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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执法检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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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执法检查总结

共 性:

1、防雷与接地材质大部分不符合设计要求。

2、插座回路配电管径部分不符合设计要求。

3、电线导管径现场明火点燃阻燃性能大部分不好,建议做二次检验。

4、总等电位联接板引出大部分不符合设计要求

5、总等电位到供电系统接地管径不符合设计要求。

个别工程:

1、 消防应预下钢管铁盒,个别工程烟感、温感、手动 报警、声光报警器、疏散指示、安全出口指示用塑料管盒代替的不符合设计要求。(新宏基广场)

2、 个别工程用阻燃管代替钢管进户的不符合设计要

求。(16号地块林达公司、尖山区时代新城4号6号8号)

3、 个别工程预下塑料软管代替阻燃管的,还有个别工 程预下管不到位,用塑料软管代替阻燃管的,不符合设计要求。(建龙专家公寓二期、博爱园C10号、C11号)

4、 空调插座42电线规格,现2.52电线规格的,三孔插 座42现地线2.52电线规格的不符合设计要求。(建龙专家公寓二期)

5、 三孔插座42电线规格,现全用2.52电线规格,不符 合设计要求(华天XX16号地块、6号、10号)

6、 消防应预下钢管、铁盒,个别工程用塑料管、盒代 替的,还有漏下的,不符合设计要求。(星运河畔C、山水文园、学府商城、尖山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卫生监督所、**公司办公楼、漏下的有人民医院、领航和园)

7、 灯位开关、电线、导管、管径不符合设计要求(博 爱园兴国建筑D6、时代新城4号6号8号、学府商城1号4号7号)

8、 钢导管壁厚小于等于2mm套管熔焊连接的不符合

规范DB23验收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双大紫园8号、尖山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卫生监督所、博爱XX、博爱XX、博爱XX公司8号、博爱园C12、博爱园C6 C7号、博爱园A6、**公司)

9、个别工程用有线网通管代替灯位回路FPC管不符合设计要求。(宝山区时代新城)

执法检查总结 2100字

关于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行政执法

专项检查工作的总结

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县开展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集中整治月”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和提高行政执法行为,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按照活动要求,由制办牵头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县工业发展局等行政执法组单位参加,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按照三政办发(2022)第75号文件安排,2022年x月x日前为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阶段,并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7月x日前,将书面自查报告报送制办,但检查工作开展至今,仅有14家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送制办,其他部门对该次检查工作未引起重视,虽经多次督促,至今未报送书面自查报告。

(二) 按照三政办发(2022)第75号文件安排,2022年x月x日至2022年x月x日为重点检查和抽查阶段。制办、县工业发展局、县监察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从7月x日至7月x日,对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县物价局、县质监局等6个行政执法单位及其下属队所进行了检查。检查的目的主要是发现并指出执法过程中的存在问题,规范和提高行政执法行为,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检

查以书面审核为主、询问工作人员为辅的方式进行。检查的法律依据主要有《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以及各部门法律法规的规定。检查的内容严格按照75号文件规定的11项内容进行。

二、主要成绩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6个受检单位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能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与往年相比有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执法职权均能够分解落实;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基本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案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案卷文书制作规范、归档及时,案卷质量比以往有了明显进步。

三、存在问题

本次检查活动发现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证据收集有瑕疵。部分案件处罚主体的资料不齐全,表现为:被处罚人为自然人的没有身份证明;被处罚单位没有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过半数单位对作为处罚证据的照片都没有经过当事人的确认,或案卷证据清单中注有照片,但案卷内没有收集。个别案卷复印件来源不清,既未注明出处、取证日期,也未在复印件上面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另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笔录制作不规范,主要表现为:1、部分案卷询问、检查笔录过于简单,没有写清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情节,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具体过程,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等相关内

容;2、有的询问、检查笔录,没有执法人员签名或只有1名执法人员签名;3、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不符合规定,有的签字仅在末尾出现。

(二)程序方面仍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在检查中发现的程序错误主要有:在做出行政处罚前,没有事先告知当事人做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未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利,或者虽然告知了上述权利,但行使权利的期限尚未届满、当事人又未明确表示放弃相关权利的情况下,作出相关决定。

(三)法律文书制作存在欠缺。某些法律文书填写不够规范,有漏项或填写不清楚;有的处罚案卷没有调查终结报告和结案报告;有的结案报告内容不充分,基本情况和案情叙述不清;有的没有领导签批意见;有的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文书没有加盖单位公章;有的法律文书案件承办人签字不规范。少部分单位的处罚决定书格式、内容过于简单,基本要素不具备,表述不够严谨。

(四)案卷归档装订不符合要求。受检的大部分单位都能够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案件进行归档,但有部分单位建档意识不强,档案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有的单位没有按照档案归档的要求制作卷宗,出现有漏页、缺页、页面大小不统一的情况;个别部门的卷宗编号、卷皮制作、目录填写、文书排列、页码编序不规范;某些部门没有及时将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装订成卷,而是将资料装入信封袋,有的甚至只用订书钉或回形针将资料订在一起。

(五)效能制度落实不力,流于形式。在检查中发现多数行政执法部门不能遵守“20个平静工作日”制度,存在随意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部分执法部门多以特殊情况为由,未向涉企栓查审核办公室提出申请。

四、几点建议

规范部门执法行为,是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对规范和提高行政执法行为,对提高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对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法制机构对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强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健全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执法档案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二)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理解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有针对性地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与案卷制作水平。

(三)完善卷宗评查制度,常抓不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通过组织召开优秀案卷现场观摩会,通过典型引路的方式使执法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完善执法案件办理运行机制,提升我县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制办 二○一○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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