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艺博知识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侵犯探视权要承担哪些责任?

侵犯探视权要承担哪些责任?

来源:图艺博知识网

法律分析:

1、赔偿损失

(1)财产损失:

如因探望子女的目的未能实现而支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2)间接损失

如因未能探望子女而造成的误工损失;

(3)精神损失

因未能探望子女而造成的精神损害。

2、赔礼道歉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恢复探望的权利。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