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出去后,雇主应当对工人受伤负责,若工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雇主与工人需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解释第九条,雇主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工人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雇主与工人需连带赔偿。雇主可追偿连带赔偿责任。此外,从事雇主授权范围内的活动视为从事雇佣活动,若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与职务有关,仍属于从事雇佣活动。
法律分析
工程承包出去后,如果工人受伤了,应当由雇主负责责任,因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是指雇请被雇佣者(劳工)的实体或者个人,雇佣者通过支付薪水以交换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明确规定,雇主在工程承包过程中应对工人的伤害负有责任,并与雇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是指雇佣劳工的实体或个人,雇佣者通过支付薪水以交换劳动。雇主可以向雇员追偿,但若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仍应视为从事雇佣活动。因此,根据法律规定,雇主应对工人的伤害负有责任,并与雇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