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2.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调解。3.已经落实了补偿安置。4.已经依法组织了听证。5.强制拆迁的裁决已经通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拒绝自行搬迁。6.已经进行了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