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的认定,包括四个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
招摇撞骗,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一、招摇撞骗罪的追诉期是多久
招摇撞骗罪追诉标准是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实施了该犯罪行为即应当立案追诉。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区别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区别是:
1、侵犯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诈骗罪可以利用任何诈骗手段进行。
三、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什么
具体区别如下:
1、侵权对象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不同的行为手段。招摇诈骗罪的手段仅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没有这样的,但可以通过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产;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比诈骗罪更为广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产或其他非法利益;
4、构成犯罪是否有数额。只有诈骗数额大于公私财产的,才能构成诈骗罪;但是,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诈骗罪的构成没有很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不一定表现为诈骗财产,而是可能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以特定的犯罪手段为由,集中表现为对国家机关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
5、犯罪目的不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