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
隐名合伙人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
第一条 甲方开设___ ___________专营___ ___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___ ___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___ ___元整外,余人民币___ ___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 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______元整后,即为___________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 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 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________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 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 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 关于___________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 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九条 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方为一的比例如遇亏蚀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 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为___年___月。
第十一条 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契约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契约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担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契约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 甲方如中途欲将__________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十五条 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_________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____契约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 甲方在契约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十七条 本契约未订明事项依民法或有关半规办理。
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名营业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隐名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
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显名投资人(名义股东,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鉴于: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甲方作为隐名股东的权利,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兹签订该隐名股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以乙方名义出资的 万元全部由甲方实际出资。甲方的出资方式为 (现金/实物)。甲方出资在 年 月 日全部到位,并经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明。公司成立后,甲方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
二、甲方享有完全的公司管理参与权、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权益,并承担投资风险。乙方不享有公司管理参与权,也不享有股息及其他股份财产权益的分配,不承担投资风险。
三、乙方作为显名股东作如下承诺: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若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单方面转让、 出质股权,则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
四、乙方应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披露甲方及本协议的存在,使公司认可甲方的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
五、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甲方享受公司股东权益,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
六、若公司与第三人出现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乙方不承担实际股东责任。
七、乙方应积极配合办理公司登记设立及其他法定的相关手续,履行相应的义务。
八、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遇见的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除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其他股东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十、乙方不得利用显名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在本地区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十一、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签约地点:
公司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
股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____万元出资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公司,在
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
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该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该公司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