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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金融顾问服务合同范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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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金融顾问服务合同范本

  本协议书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鉴于业主欲请咨询工程师履行某些服务,即_________并已接受咨询工程师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1.定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词和用语,应具有如下的涵义:

  (1)“项目”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项目。

  (2)“服务”是指按照协议书咨询工程师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3)“工程”是指完成项目而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4)“业主”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雇用咨询工程师的一方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5)“咨询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由业主雇用的作为一个的专业公司去履行服务的一方及咨询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6)“一方”和“各方”是指业务和咨询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7)“协议书”是指包括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条件以及附件a(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通知书和正式协议书(若已签订),或在第二部分中的其他规定。

  (8)“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9)“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10)“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他的货币。

  (11)“商定的补偿”是指根据协议书支付在第二部分中所规定的款项。

  2.解释

  (1)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应在其解释中使用。

  (2)视上下文需要,本文中词的单数包含复数的含义,阳性包含阴性的含义,反之亦然。

  (3)如果协议书条款中有相互矛盾之处,则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3.服务范围

  咨询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在附件a中已规定了服务的范围。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1)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称为正常服务。

  (2)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称为附加服务。

  (3)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按照第2款咨询工程师需履行的服务称之为额外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职权的行使

  (1)咨询工程师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和勤奋地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2)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或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要求的职责时,咨询工程师应:①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未在附件a中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应是他可以接受的。②如果授权的话,应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开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但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一名的专业人员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进行工作。③如果授权后的话,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但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则须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咨询工程师应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咨询工程师使用的任何物品均属于业主的财产,在实际可行时应加以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咨询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7.资料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他能够得到的与服务有关的所有资料以不耽误服务。

  8.决定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咨询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情作出书面决定便不耽误服务。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对咨询工程师和他的职员及下属,业主应尽一切努力按照具体情况提供以下协助:

  (1)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条款;

  (2)在服务所需要的任何地方提供畅通无阻的通道;

  (3)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5)允许咨询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带入该国以及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带出该国的权利的条款;

  (6)为了方便咨询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应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

  10.设备和设施

  为了服务的目的,业主应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咨询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根据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咨询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此类职员在涉及到服务时只应从咨询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的服务供给。咨询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13.职员的提供

  由咨询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根据第11条款,由业主提供的职员应得咨询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都认为有必要提供此类服务以便于满意地履行服务时,则咨询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服务的提供,并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每一方应指定一位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以便于本协议书的管理。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咨询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来替换。

  除非此类更换由另一方提出的,否则,这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

  (1)这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2)如果不能把渎职或不能地执行任务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咨询工程师的责任:如果确认咨询工程师违背了第5条款第(i)子款,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事情负责向业主赔偿。

  (2)业主的责任: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咨询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咨询工程师赔偿。

  (3)赔偿: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仅对下列条件进行支付赔偿:①这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遭受的损害的数额,而对其他则不予赔偿;②在任何情况下,这些赔偿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③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无论是业主还是咨询工程师都不应对由任何事件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除非第二部分规定的相应时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咨询工程师提出索赔。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赔偿的限额_________;

  (2)保障_________;

  (3)例外_________。

  19.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的形式要求咨询工程师:

  (1)对第16.1条款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2)在业主首次邀请咨询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对按16.1条款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其追加保险额;

  (3)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进行责任保险;

  (4)在业主首次邀请咨询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其追加保险额;

  (5)对其他各项进行保险。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咨询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努力,让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由承保人来办理。业主应负担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额的费用。

  20.业主财产的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咨询工程师应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尽一切合理的努力,进行下列各项保险:

  (1)按第6条款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因使用该财产而产生的责任。

  业主应负担此类保险的费用。

  21.协议书生效

  协议书从咨询工程师收到业主对其建议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或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如有时)的较晚的那个日期起生效。

  22.开始和完成

  除根据协议书可延期外,服务必须在第二部分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开始和完成。

  23.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要求的话,则咨询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这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导致增加服务工作量或服务时间,则:

  (1)咨询工程师应将此情况及此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2)此增加部分应作为附加的服务;

  (3)服务的完成时间应相应在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根据本协议书咨询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咨询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某些服务不得不暂停时,则此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到这种情况不再持续。为了恢复服务还应加上一个不超过42天的合理期限。

  如果某些服务履行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完成该类服务的期限因此情况而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1)业主的通知_________。

  (2)咨询工程师的通知_________。

  28.额外的服务

  当发生第26条款所述情况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按第27.1第(ii)子款终止本协议书时,咨询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应视为额外的服务。

  咨询工程师有权获得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及责任。

  30.对咨询工程师的支付

  (1)根据合同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业主应向咨询工程师支付正常的服务报酬,并按附件c的规定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的服务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根据第23条款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2)业主应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咨询工程师支付下列款项,除非另有书面协定。①在履行服务当中,咨询工程师的职员所花费额外的时间用于附加服务的报酬;②由咨询工程师花费的所有其他额外开支的净成本。

  31.支付的时间

  (1)应迅速支付给咨询工程师的到期款项。

  (2)咨询工程师在第二部分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付款时,则应根据第二部分规定的利率向其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支付的金额中,此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注明的应支付之日起计算。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对第27款第(2)点所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权利产生影响。

  32.支付的货币

  (1)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是第二部分中所规定的货币,如果使用其他货币支付,则应按第二部分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未加扣除的净额。业主应保证咨询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

  (2)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服务履行期间,业主所在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①阻止或延误咨询工程师将业主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②在业主所在国内外币的有效或使用,或③当咨询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等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咨询工程师的服务的履行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这时,若在财务上未作出其他令咨询工程师满意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情况是适用于按第26款所规定的情况。

  33.有关第三方对咨询工程师的收费

  (1)对咨询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业主在任何可能时都应为他们办理豁免,包括:①他们的报酬;②他们进口的物品,除食品和饮料以外;③用于服务的进口物品;④文件。

  (2)如果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则他应偿付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给咨询工程师。

  (3)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①未经业主批准,不得在项目所在国内将上述物品处理掉;②未向业主支付从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加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将上述物品出口。

  34.有争议的

  如果业主对咨询工程师提交的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则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中的其他项目。第31条款第(2)子款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咨询工程师的一切有关争议的金额。

  35.的审计

  咨询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的记录。

  除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可在发出通知不少于7天要求由他指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事务所对咨询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并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该审计工作。

  36.语言和法律

  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在第二部分中作了规定。

  37.立法的变动

  除第二部分指明的咨询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外,若在订立本协议书以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从而引起服务费用或服务期的改变,则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应作相应的调整。

  38.转让和分包合同

  (1)未经业主书面同意,除支付款的转让外,咨询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咨询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3)未经业主书面同意,咨询工程师不得开始实施、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版权

  咨询工程师拥有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的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这类文件时不需经咨询工程师的许可。

  40.利益的冲突

  咨询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

  咨询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41.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用书面的形式,并从在第二部分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2.出版

  咨询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除非在第二部分中另有规定。但若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有关材料时,则须经业主批准。

  43.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赔偿,按第17条款的规定,应在业主与咨询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达成一致,则应按第44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4.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按第二部分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日期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同意遵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这种弃权实际有效。

  业主(签字):_________ 咨询工程师(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a服务范围(略)

  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略)

  附件c报酬和支付(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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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业主方):

  乙方(提供顾问服务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的暂定名为 肥牛府酒店(以下简称“该酒店”)的筹建提供顾问服务事宜,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

  第一条乙方提供顾问服务的内容

  1.1该酒店筹备开业前的顾问服务

  酒店名称和标识提供建议;

  负责为酒店制做管理系统、服务流程;

  负责制做酒店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提供一套财务报表的表格样本并为酒店经营的财务、税收管理提供建议;

  提供菜牌、菜谱内容的制做方案及设计;

  负责员工工装的选样;

  提供后厨核心技术(包括汤料的配制、后厨菜品的制做方法)的传授。

  负责提供酒店所有菜品的设计及制做方法;

  为该酒店的装饰装修提供顾问服务、咨询意见;

  为该酒店的后厨设备的采购提供咨询意见及建议;

  为该酒店各功能区的设置提出设计方案

  协助甲方进行该酒店的员工招聘、岗前培训工作;

  负责为甲方制定营业方案、手册,确定该酒店各岗位的设置及各岗位职责;

  提供菜品原材料的采购渠道供甲方选择。

  为其他与酒店开业有关的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1.2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

  在该酒店开业后一年内,由乙方负责为酒店经营提供经营顾问服务。乙方应不定期地到酒店进行巡视,并对酒店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对于甲方提出的咨询要求应立即予以解决。

  帮助解决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及经营问题,对经营方式提供建议。

  第二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2.1 双方约定,开业前的顾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元;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元;余款在该酒店开业日后三日内支付。

  2.2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如下:

  该酒店开业日至次年的该日的净利润的%。该项服务费用在开业日之次日当日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及保证

  3.1甲方保证如期支付款项。

  3.2乙方保证尽期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顾问服务工作,并保证在收到甲方的咨询请求后4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和相应的咨询意见。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提请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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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简称“乙方”)为 (以下简称“项目”)提供概念性规划设计顾问服务,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 甲方需提交的基础资料和文件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体现其对乙方设计要求的完整、可靠的资料、文件,包括:

  1、 等高线测绘总图

  2、 概念性规划设计任务书

  3、 项目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

  4、 项目策划文件

  5、 规划设计风格的探讨和认证

  6、 甲方授权签字决定和提供最终反馈意见的代表

  7、 官方规划设计规范

  乙方各阶段设计应以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为基础,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二、 乙方基本工作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地段初步研究,乙方主要负责该项目前期概念性规划方案阶段。

  三、 乙方规划设计服务周期

  乙方所需设计时间乙方收悉定金和所需图纸资料翌日起计算,概念性规划设计周期为45个工作日。

  四、 工作成果

  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图纸内容),列表如下:

  1、 设计说明;

  2、 区位分析;

  3、 现状分析;

  4、 概念总平面图;

  5、 技术经济指标;

  6、 功能结构图;

  (以下简称“甲方”)同意委托

  7、 道路交通规划图;

  8、 绿化景观及开放空间规划图;

  9、 分期开发图;

  10、用地指标控制;

  11、主要节点及建筑风格示意(以图片表示);

  12、控制性竖向规划示意图;

  13、鸟瞰表现图2张;

  14、主要节点效果图2-3张。

  注:乙方提交以上最终设计成果电子光盘成果一份,乙方不负责任何其他打印图集。

  五、 服务费用酬金

  依照上述基本服务项目内容,乙方专业规划设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乙方将按工作进度提交请款单/向甲方收取款项,乙方基本服务费用另加上协定的杂项费用支付进度如下:

  注:1、乙方向甲方汇报时将提交PDF格式的设计成果,CAD格式电子文件将在甲方付

  2、如果要求制作额外的效果图、模型或建筑单体设计,则费用另计。

  3、若甲方于签订本合同书后,将本项目分期进行,乙方对因项目分期而引致的额外工序,如分期进行的图纸编制、协商会议、项目审查等,乙方将收取额外的服务 费用,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时如甲方要求在原来范围内再

  六、 设计批示

  甲方委派和认可 负责本工程之一切设计批核事宜,其具有决定签字和最终反馈意见权。乙方只会认可甲方这位委托人的指示,如甲方日后需要更改人选,甲方必须以书面通知乙方,当设计完成及经批准后,如甲方要求乙方作出修改,或需重新设计,乙方将就此服务向甲方收取额外服务费用。

  八、额外服务

  额外服务包括以下所列基本服务之外甲方所要求的服务,任何额外服务的费用均须在工作开始前由甲方批准。

  1、阶段设计成果获得甲方批准后,甲方要求作出变更而产生的重新设计工作。

  2、在机关作出批准后,该机构要求作出有别于其先前批准的变更而产生的重新

  3、如甲方要求乙方对已认可的设计提供重大修改,或替未有在合同内注明的额外地区进行设计工作,应被视为额外服务,收费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

  4、乙方于本项目内容的任务主要是向甲方负责,乙方提供的一切设计讲解和展视会议对象均只限甲方,不包括向本项目的各小业主进行设计讲解和各大宣传活动,若甲方特别要求乙方提供该服务,则需提前一星期通知,双方并需事先进行协商。

  九、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提供的资料及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及地方有关法规、规程进行设计。如因甲方提供设计资料不及时、不准确或不明确而引起设计失误及返工,设计周期顺延。

  2、甲方应及时提出各种规划设计要求、及时答复乙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将按所完成工作进度提交设计阶段确认函,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各阶段设计成果后14日内对乙方予以书面回复意见,否则可视为甲方确认该阶段成果。甲方的所有要求、问题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确认及时答复时间计算在乙方设计时间内。

  3、所有工作均按照双方认可的工程进度执行,如因甲方因素造成延误,则设计周期顺延。

  4、甲方若要求乙方提前进入下一阶段设计工作或该阶段由于客观需要在上阶段尚未

  5、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或对已认可的设计提出有矛盾的调整意见,致使乙方的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返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设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6、针对乙方所提交之设计成果的修改意见,甲方须提出书面反馈,甲方的要求或修改意见,应于合同约定的各设计阶段开始之前提出,否则视为对设计的变更,涉及设计费及设计周期按前款办理。

  十、乙方的责任

  1、依据本合同、中国的批准文件、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以及设计资料进行各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

  3、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获得全权授权代表甲方处理与本项目的有关事宜、完成本合同规定职责与义务,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应以此人为收件人。甲方所有要求,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根据甲方书面意见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的内容做必要微调、补充。同时甲方需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给予乙方必要的设计时间,以便乙方保质、保量完成设计任务。

  十一、工程终止/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在此工程进行的整个时期需努力维持一个互信的良好工作关系,任何一方在终止合同时,需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3、若非因乙方原因甲方提出终止合同,则甲方将系负担所有为停工和顺利移交所需支付的费用,并按合同余额的10%给予乙方作为赔偿。

  4、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乙方需按合同余额的10%给予甲方作为赔偿。

  5、本工程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项目所在地提起诉讼。

  十二、知识产权

  1、自乙方向甲方正式移交设计文件且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了相应的设计费时起,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对全部设计文件的版权。甲方保证乙方拥有对其设计成果的署名权及广告宣传权。

  2、甲方应保护乙方有关本项目的一切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图纸和电脑软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十三、其他

  1、补充协议、附件及任务书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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