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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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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宣传以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全校师生中弘扬法制精神,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和建设法制学校的进程,使全校师生的遵纪守法意识有明显提高。

  二、活动主题

  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

  三、宣传重点

  (一)结合纪念新中国成立66周年,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宣传我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宣传推进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成就,宣传我国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重大发展,宣传在我国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大发展。

  (二)大力宣传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着眼于维护,大力宣传中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基本原则等内容,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崇尚、贯彻执行的氛围。学习宣传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人民民主制度,促进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三)积极开展与师生成长、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学习。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基层民主自治、依等法律法规,引导师生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活动安排

  20xx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

  本次宣传日活动期间,学校将结合实际、围绕主题,认真开展好“五个一”活动:

  1.营造一个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学校在醒目位置悬挂法制宣传标语,各班级出好一期法制教育宣传专题板报。

  2.开展一次主题班会或主题演讲活动。各班级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的契机,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利用课外文体活动时间,召开一次“法在我心中”的主题班会,对学生开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未成年人保》的宣传教育。确保全校班班有活动,个个都参加,师生都受教育。

  3.进行一次全校师生参加的守法宣誓活动。12月4日,学校利用大课间活动时间组织一次特殊的升旗仪式,在庄严的国旗下全校师生进行守法宣誓,校长要在国旗下作一次生动的讲话。

  誓词为:“我宣誓:我立志做一名新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好公民,忠于,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4.召开一次由辖区派出所干警、法制副校长参加的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座谈会。

  5.邀请洋墩派出所干警来校对师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全校教职工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好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好法制宣传日活动。

  2.多方联系,共同配合。校长室及早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争取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好此次活动。同时,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此项活动,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3.突出主题,注重实效。紧紧围绕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实际效果,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各班级要坚持法制教育与课程教学有机结合。充分挖掘教材里涵盖的法制教育内容,结合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的培养。各老师要联系实际,创新形式。要结合本校实际,善于利用学生身边的人和事,让学生喜闻乐见,深受教育;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开展好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4.认真总结,及时报告。政教处要认真总结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司法所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好今年国家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的宣传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成立宣传日领导机构

  组长:

  成员:

  二、活动主题

  弘扬精神,推进法制建设。

  三、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时间安排

  20xx年国家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

  五、宣传重点

  (一)大力开展党的xx届四中、五中会议精神。

  (二)集中开展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和政体等基本内容,学习宣传基本原则和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遵守、维护的良好氛围。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四)大力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征地拆迁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六、主要形式

  (一)12月5日左右,组织全体队员集中学习《》和法律知识讲座。

  (二)12月6日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农村、送法进社区宣传咨询活动。把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知识送到基层,送到群众中。

  (三)利用广播、橱窗、电子屏幕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把“12〃4”国家制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突出特色。要紧紧围绕“弘扬精神,推进法治建设”这个主题,精心设计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和特色,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大队开展国家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情况,此项活动开展情况将直接纳入年终个人考核。

司法所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

  各乡(镇)普法办、县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直各工作部门普法办:

  今年是第xx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切实搞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大力宣传以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全市掀起“六五”普法高潮,大力营造学法尊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根据全国普法办、省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及市依法治市办、毕节市司法局毕法治办[]17号文件关于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精神,现就我县开展此次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两加一推”主基调和“三化同步”主战略,大力宣传以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时间

  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时间是:11月中旬开始,12月中旬结束。为期1个月。

  四、宣传重点

  (一)大力开展党的xx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宣传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引导全体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展的方向。

  (二)大力开展以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宣传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三)大力宣传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四)大力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公民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大力宣传“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取得的重要成绩,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五、活动内容及方式

  (一)12月4日,各单位要在各乡镇普法办广场、公园、集镇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活动场所集中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县司法局将在雍熙镇广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印制相关法律法规到广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时间上午10至12点,人数每个单位3—5人。

  (二)开展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基层百姓”为主题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帮助基层群众和组织解决一批涉法涉诉问题,为基层排忧解难。送法进机关、单位由本部门本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负责,送法的内容为党的xx大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理论的重要论述、、本部门法律法规等;送法进农村、社区由民政部门牵头,司法、、检察、、工青妇及相关部门配合,送法的内容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征地拆迁、妇儿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送法进学校由教育部门牵头,司法、、检察、及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送法的内容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安全法、禁毒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未成年人保、义务教育法、刑法有关条款等法律法规;送法进企业由有设立审批权的主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送法的内容为财税金融、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能源矿产、环境污染、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针对20xx年1月1日,十部新修法律法规正式施行,集中开展一次学习宣传咨询活动。县司法局、普法办牵头,成员单位配合,通过上街开展一次宣传咨询活动、开办一期法制宣传专刊(题、栏)、悬挂张贴一批法制宣传标语、举办一期执法培训班、出动一周流动宣传车上街巡回宣传等活动形式,扩大公民对新修新颁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是在党的xx大召开之后,全县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大精神,推进毕节试验区奋力后发赶超、跨越发展的背景下开展的又一个法制宣传日活动,搞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把社会主义法制基本理论宣传到乡镇、村社。县直各部门要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作为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结合自身实际,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围绕主题,突出特色。要紧紧围绕“弘扬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结合毕节试验区后“两加一推”主基调和“三化同步”主战略,精心设计本地本单位活动内容,突出宣传重点,增强活动的针对性。

  (三)面向基层,讲求实效。要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与党的xx大精神学习宣传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试验区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法治纳雍”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把党的xx大关于建设法治国家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论断和法律知识、法治精神宣贯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实帮助基层群众解决涉法涉诉问题。

  (四)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网等主流媒体和新兴传媒与传统宣传形式结合起来,加强对“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宣传报道。特别是新闻媒体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开辟专题、专版、专访等形式,开展深度宣传报道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扩大宣传效果。

  各乡镇、县直各工作部门务必于12月10日前,将本次活动开展情况报县依法治理办(县司法局法制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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