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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对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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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离婚诉讼的一方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起诉状、结婚证、感情不和的证据清单等,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会审理案件,如确认感情破裂,通常会批准离婚申请。不必分居两年以上才能提出离婚,但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

法律分析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声称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并将其提交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审理此案件后,如果确认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且无法修复,通常会批准离婚申请。但如果认为双方之间的感情仍然没有破裂,则通常不会批准离婚申请。

一、我想离婚他拖着不肯离婚我该怎么办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一般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起诉。此外,还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感情不和的证据清单等材料。经过审理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一般会准予离婚。

二、夫妻一方是否需经过双方分居两年以上才能提出离婚

夫妻一方不必经过双方分居两年以上就能提出离婚。因为在审理离婚诉讼时,原则上依据的是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破裂,若是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没有修复的可能,一般会准予离婚。因为分居两年以上的只是感情破裂的一种表现,并非离婚的前提条件。

夫妻双方提出离婚上起诉需要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2、上诉的应当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递交上诉状并通过原审人民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拓展延伸

有多次家暴可以起诉谁

男方多次家暴女方的,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关爱,禁止家庭暴力,若是男方婚内多次家暴女方的,经过调解无效后,女方坚决离婚的,一般认为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没有修复的可能,会准予双方的离婚请求。

结语

感情是婚姻的基础,但有时感情会出现破裂,导致夫妻难以维持婚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成为解决问题的一种途径。然而,并非所有情况下都能顺利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声称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并将其提交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审理此案件后,如果确认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且无法修复,通常会批准离婚申请。但如果认为双方之间的感情仍然没有破裂,则通常不会批准离婚申请。因此,在考虑离婚时,建议双方应充分沟通,尽量寻求和平解决方案,避免诉讼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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