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授权委托书的主旨是介绍了委托公证书的份数和房屋委托公证的定义。文章还提到了代理关系的三种形式,以及委托人需要提供的资料。此外,文章还列举了委托人的权利,包括选择信托管理人、要求强制执行和补偿损失等。最后,文章提到了委托人解除信托关系的权利。
法律分析
一、民事授权委托书做几份
委托公证书通常出两份,特殊情况会出三份!借贷一份,过户一份,做预告登记一份!
房屋委托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委托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的房屋委托做法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根据法律限定,代理关系发生的根据有三种: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其中,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分别是基于法律限定和有关单位的指定而发生的代理关系。而当事人之间基于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关系即为委托代理。委托人以委托的意思表示特代理权授与受托人的做法,仅凭委托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能发生授权的效力。
二、委托人应提供的资料
(一)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部门、事业单位、工商企业法律身份证明文件,下同)。
(二)委托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需提供有权人的授权文件。
(三)委托人为工商客户的,须提供公司合同、章程、董事会相关决议和授权书。
(四)委托人预留的印鉴和有权签字样本。
(五)受托人要求委托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委托人的权利
(1)要求选择信托管理人的权利;
(2)对信托财产给予强制执行,提出异议的权利;
(3)要求改变信托管理方式的权利;
(4)当受托人管理不当或违反信托契约时,对受托人要求补偿信托财产的损失以及复原的权利;
(5)要求就信托事务的处理进行检查的权利;
(6)对受托人的辞任予以承诺的权利;
(7)要求解任受托人的权利;
(8)信托结束而无信托行为规定的财产归属者时。取得信托财产的权利;
(9)当委托人享受全部信托利益(自益信托)时解除信托关系的权利。
结语
综上所述,民事授权委托书的制作需要注意相关要求,委托人应提供必要的资料以确保授权的有效性。委托人在委托代理关系中享有一系列权利,包括选择信托管理人、要求补偿损失等。在信托结束时,委托人也有权取得信托财产。因此,委托人应充分了解自身权益,并与受托人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十七条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
(三)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
(四)住所证明;
(五)资产证明。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