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案件经过二审程序,判决已经发生最终效力。当事人不服二审判决,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
一、民事抗诉二审怎么办
抗诉是指人民对人民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当事人对民事诉讼有二审不服可以向申请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如果当事人对人民作出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认为有错误可以上向一级申请再审,也可向同级人民申请再审。
二、申请再审应向哪一级人民提出呢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的:
1、各级人民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最高人民对地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3、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
三、行政诉讼要如何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同时,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