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是普通就不用申请红字了,如果是的专用就要红字的申请。在会计实务中一般没跨月是直接作废,当然当月要开负数也可以,开负数的程序和正数一样,就是金额用红字表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开具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的,必须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