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交易过户审核及注意事项。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审核过户申请材料,包括合法性、一致性、权属清晰性、抵押权、租赁权等。单位购买私房需提交单位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非住宅转移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委托办理需提供委托书或公证书。已出租房屋需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共有权人需提供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办理过户手续需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所有权证书、转移证明等材料。
法律分析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1、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3、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4、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5、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6、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7、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8、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判决的,需出具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结语
经过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对过户申请资料的审核,包括合法性、一致性、权属清晰性、抵押情况等方面的审核,以及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办理房产过户时,需注意提交单位法人或组织资格证明、土地使用权证书、委托书或公证书、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时,需携带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过户手续需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转移材料等必要材料。转移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继承证明等。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转让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五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转让,实施房地产转让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