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艺博知识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代位继承的最多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代位继承的最多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图艺博知识网


代位继承规定及代位继承人的身份:代位继承没有年限,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的遗产份额,不是法定继承人。遗产继承比例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继承,对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应予照顾,对尽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但不尽义务的继承人应少分或不分,继承人可协商不均等分配。

法律分析

一、代位继承的最多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代位继承不存在继承年限的问题。

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人是不是法定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不是法定继承人。

代为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而法定继承是指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在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因此,代为继承人不是法定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遗产继承的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遗产继承的比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结语

综上所述,代位继承并没有规定继承年限,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不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遗产继承的比例一般应当均等,但对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以及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可以进行照顾、多分或不分的分配。继承人也可以协商同意不均等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