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申诉时间没有,但申诉并不保证获得再审。再审申请案件无需开庭,但可要求补充材料、询问事项。应在三个月内审查再审申请,符合规定则再审,否则驳回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3条,申请再审需提交申请书等材料,在收到申请书后五日内将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有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分析
判决申诉时间没有的。对终审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诉,但是申诉不是必然获得再审。申请再审案没有开庭的相关规定,但人民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审查。人民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拓展延伸
法律诉讼中的申诉时效:保护您的权益
法律诉讼中的申诉时效是指在特定的时间范围内提起申诉的。这一时效的存在是为了维律秩序和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在法律诉讼过程中,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或者判决有误,及时提起申诉是您维护权益的重要途径。因此,了解和遵守申诉时效是至关重要的。在规定的时限内提起申诉,可以保证您的诉讼请求得到法律的审查和保护。请记住,保护自己的权益需要及时行动,不要错过申诉的时机。
结语
维护权益,申诉时效至关重要。法律诉讼中,对终审判决不满,可提起申诉。然而,申诉并非必然获得再审。申请再审案件无开庭规定,但可要求补充材料、询问事项。应在三个月内审查再审申请,符合规定则裁定再审,否则驳回。了解并遵守申诉时效,是保护权益的重要途径。请及时行动,不要错过申诉的时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