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中该罪的罪名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一个分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行为是生产、销售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全称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是指一些非法公司或个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的。
一、造假小于5万怎么判刑
造假5万以下一般属违法行为,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若是生产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表现
(一)掺杂、掺假。
这是指行为人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掺入杂物或假的物品。
(二)以假充真。
这是指行为人以伪造产品冒充真产品,表现为伪造或者冒用产品质量认证书及其认证标志进行生产或者销售这类产品的行为。
(三)以次充好。
这是指以次品、差的产品冒充正品、优质产品的行为。
(四)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这是指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内)的产品假冒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的精神,上述四种行为属选择行为,即行为人具有上述四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行为人如果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或两种以上行为的。也应视为一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情节是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客观上所要求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