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6岁的公民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变更姓名;若缺乏主要生活来源,则不可自己改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有权变更自己的姓名,但是自然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只有十八岁以上或者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