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未签订,维权途径:举报到劳动监察大队,先仲裁再起诉。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要求从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单位超过一个月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未支付可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维权方式是: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不受理。
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拓展延伸
如何维护员工权益:单位拒绝签劳动合同后的维权策略
当单位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导致员工被辞退时,员工可以采取以下维权策略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员工应该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工作记录、薪资支付记录等,以证明雇佣事实和劳动关系存在。其次,员工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申诉,要求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要求合法的赔偿。同时,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投诉,寻求法律支持和救济。此外,员工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指导。维权过程中,员工应保持冷静,合法合规地行使自己的权益,以争取公正的解决方案。
结语
合理维权,保障权益。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举报投诉至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纠纷先仲裁,不服再起诉。无合同工作不超一年,可要求双倍工资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超一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双倍工资,如未支付,可申请劳动仲裁。员工维权策略包括收集证据、书面申诉、投诉监察部门或仲裁机构,寻求法律援助。保持冷静,合法行使权益,争取公正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