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商品房广告欺诈如何预防目前有些开发商的宣传存在不真实的情况,而许多购房人又大多是先从广告中了解房屋的大致情况的。但你千万不要把宣传广告与商品房合同划等号。凡是宣传广告和开发商口头承诺的东西,你如果很在乎,也就是说,你正是看中了宣传广告中宣传的某方面,你一定要在合同中的补充协议中注明,而且任何违约都应在协议中设定赔偿条款。如果是现房你可以通过对房屋的实地考察辨别真伪。签订购房合同条款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第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第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第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购房者大都是先被售楼书中所描绘的完美户型、美妙的环境、先进的配套设施及高水准的物业管理等所吸引。可入住后却发现广告中的“美丽的承诺”没了踪迹,本该是绿油油草地的地方变成了冷冰冰的停车场。购房者应了解一些商品房广告欺诈的知识来应对开发商,或者请律师陪同签订购房合同补偿条款,约定好相关内容。
第3种观点: 如何防范售房广告陷阱房地产广告的虚假宣传主要体现在:房屋价格、服务标准、配套设施、物业管理、小区及周边环境等方面,开发商往往以低价起步,模糊价格和面积,虚构卖点来吸引购房者。尤其是在购买期房时,消费者只能从沙盘和图片对楼盘进行了解,到交付现房时再发现承诺与实际不符,已时过境迁。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广告、明示、承诺都为要约邀请,应与购房者在买卖合同中将所有要约予以明确,并按要约履行各种承诺,否则就是违约。有关现定1、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说明、渲染,不得有损社会良好风尚。2、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所有或者使用的基本单位应当具有实际意义的完整的生产、生活空间。3、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4、房地产广告中表现项目位置,应以从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5、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6、房地产广告中涉及面积的,应当表明是建筑面积或者使用面积。7、房地产广告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8、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9、房地产广告中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的,应当在广告中注明。10、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1l、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贷款服务的,应当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12、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13、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内容,应当在广告中注明。14、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资产评估的,应当表明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价时间;使用其他数据、统计资料、文摘、引用语的,应当真实、准确,表明出处。15、对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依照《广告法》有关条款处罚,《广告法》无具体处罚条款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停止发布,并可对违法行为人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1种观点: 卖房子存在的风险:1、房子挂牌后卖不出去;2、买方价格压太低;3、买方毁约;4、买方购房资格不够或贷款资金不足支付全部房款,不能履行合约,交易终止;5、自己不想卖房了,要赔偿巨额违约金;6、二手房交易合同签订后,银行不放款(买方因素);7、房子已过户,尾款拿不到。预防买方风险:1、明确挂牌期限。2、谨收定金。3、谨慎签约,预防问题。4、向银行取得放款承诺。一、二手房交易应注意什么1、定价关二手房买卖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房屋价格的评估,对于经验不足的业主来说,价格定高了难以找到买主,定低了又会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建议:将房子委托给有资信的中介公司,然后通过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为客户的房子做出较为公正的评估。较为常见的市场比较法要求评估人有丰富的交易经验,熟悉了解市场价格,并能够根据房屋的位置、朝向、装修程度、房龄等因素对房价做出较为准确的评估。2、合同关二手房交易双方常常因合同签订得不够规范,导致纠纷事件不断出现。而签订合同常常要注意诸多细节问题,如屋内设施细节、付款方式、交房具体时间、税费交付等等。建议:如果委托正规中介公司,最后达成了买卖交易,中介公司会提供规范且详实的买卖合同文本,这就为买卖双方减少了很多麻烦,也避免了因合同不规范而引起的纠纷。随后,卖方要结清所有物业费和供暖费,为下一环节立契过户做好准备。3、过户关办理房屋的立契过户,是买卖流程中最耗时间和精力的一关。办理过户涉及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手续繁琐。购房者由于缺乏房地产交易知识,没有相关经验,不了解有关部门的办事程序,往往跑断了腿,事情也办不圆满,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建议:一些正规的中介公司可以代办过户,其办证部门的办事人员通晓有关的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经验丰富。因此,委托专业的中介公司办理房产过户,省时、省力、省心,是多数消费者的首选。4、付款关付房款是客户最为担心的一个环节,少则十几万,多则几十万的房款,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将蒙受巨大的损失。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着房产交割的风险。买方担心把钱交给卖方而产权过户中如出现问题,会拿不到产权证;卖方担心产权证办到了买方名下,买方拖欠房款。建议:针对上述情况,一些大型正规中介公司纷纷推出居间中保服务,买方把房款交给中介公司保管,卖方把原产权证交中介公司保管,中介为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新产权证拿到后,中介一手把房款付给卖方,一手把新产权证交给买方,从而确保了双方的利益。5、交验关物业交验是买卖交易的最后一个环节,如果能够顺利完成,客户随即可以安心入住,原业主也不再对房子负有责任了。二、二手房怎么买卖买卖过户的最新流程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1、签订买卖协议:房地产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签署买卖协议。买方支付定金给卖方(由经纪方托管),卖方交付房产证给经纪方。2、查档:经纪方带房产证,落实产权状况,查档取回查档记录。3、转定:凭查档有效单,经纪方转交卖方托管定金。4、物业评估:委托评估机构对用于抵押的物业进行评估。5、申请按揭:经纪方协助买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署相关文件,买方存首期款到经纪方或指定银行托管。6、银行出《承诺书》:银行经初步审查后,拟同意向买方发放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出具承诺书。7、签署担保协议:买卖双方签署一次性付款挰保的《担保协议》,买方提供资金协议及冻结资金的单据给担保公司。8、办理委托公证: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调查与审批后,房地产买卖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并支付担保费和手续费。9、赎契:担保公司审批并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银行放款给担保公司指定账号,担保公司查档后,代卖方付清银行按揭余款,注销抵押登记并取回房产证,由担保公司保管。10、申请产权转移递件: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到国土部门签署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境外人士或境外公司需到公证处公证(支付公证费),再到国土部门递件,由经纪方领取并保管回执。11、审批:国土部门审核资烊,批准产权转移。12、缴纳税费:国土培门出税单,买卖方(或经纪方代)缴过户税费。13、出证: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取《房产证》,并做抵押登记。如买方是境外人士需抵押合同公证,支付公证费。14、银行放款:抵押登记完毕,银行发放贷款。15、交接物业:买卖双方交接物业,卖方结清相关费用。16、结清尾数:经纪方将预收的剩余款项结清给卖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卖方风险:1、买方购房资格不够或贷款资金不足支付全部房款,不能履行合约,交易终止;2、自己不想卖房了,要赔偿巨额违约金;3、二手房交易合同签订后,银行不放款(买方因素);4、房子已过户,尾款拿不到。预防风险:1、签订定金合同,担保履行。定金是买方为确保契约覆行,交付卖方的金钱,具有契约上的效力。卖方收下定金后,若买方反悔,则您有权没收定金;反之若卖方反悔,则必须加倍退还。2、谨慎签约,预防问题①将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权利状况如实告知买方,好在合同中写下来;②主动提供“三项证明”:如有共有人,须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如有抵押,则提供已经书面通知房屋抵押权人的证明;如该房已经出租,则提供房屋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③交易流程必须与房款支付挂钩,确保在房屋过户前后拿到房款。3、向银行取得放款承诺签约时,买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余款待过户后由银行支付。但银行只根据买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过户后、银行放款之前,买方取消了贷款,则银行自然不会再放款给卖方,故卖方最好能取得买方贷款银行的放款承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具备;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一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或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但是往往违约金额都不高,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尽可能提高违约金。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常见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购房屋平面图、公摊面积表、质量保证书、装饰标准、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对于补充协议的条款也常常列为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具体确定的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视为合同内容。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2种观点: 卖房子存在的风险:1、房子挂牌后卖不出去;2、买方价格压太低;3、买方毁约;4、买方购房资格不够或贷款资金不足支付全部房款,不能履行合约,交易终止;5、自己不想卖房了,要赔偿巨额违约金;6、二手房交易合同签订后,银行不放款(买方因素);7、房子已过户,尾款拿不到。预防买方风险:1、明确挂牌期限。2、谨收定金。3、谨慎签约,预防问题。4、向银行取得放款承诺。一、二手房交易应注意什么1、定价关二手房买卖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房屋价格的评估,对于经验不足的业主来说,价格定高了难以找到买主,定低了又会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建议:将房子委托给有资信的中介公司,然后通过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为客户的房子做出较为公正的评估。较为常见的市场比较法要求评估人有丰富的交易经验,熟悉了解市场价格,并能够根据房屋的位置、朝向、装修程度、房龄等因素对房价做出较为准确的评估。2、合同关二手房交易双方常常因合同签订得不够规范,导致纠纷事件不断出现。而签订合同常常要注意诸多细节问题,如屋内设施细节、付款方式、交房具体时间、税费交付等等。建议:如果委托正规中介公司,最后达成了买卖交易,中介公司会提供规范且详实的买卖合同文本,这就为买卖双方减少了很多麻烦,也避免了因合同不规范而引起的纠纷。随后,卖方要结清所有物业费和供暖费,为下一环节立契过户做好准备。3、过户关办理房屋的立契过户,是买卖流程中最耗时间和精力的一关。办理过户涉及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手续繁琐。购房者由于缺乏房地产交易知识,没有相关经验,不了解有关部门的办事程序,往往跑断了腿,事情也办不圆满,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建议:一些正规的中介公司可以代办过户,其办证部门的办事人员通晓有关的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经验丰富。因此,委托专业的中介公司办理房产过户,省时、省力、省心,是多数消费者的首选。4、付款关付房款是客户最为担心的一个环节,少则十几万,多则几十万的房款,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将蒙受巨大的损失。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着房产交割的风险。买方担心把钱交给卖方而产权过户中如出现问题,会拿不到产权证;卖方担心产权证办到了买方名下,买方拖欠房款。建议:针对上述情况,一些大型正规中介公司纷纷推出居间中保服务,买方把房款交给中介公司保管,卖方把原产权证交中介公司保管,中介为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新产权证拿到后,中介一手把房款付给卖方,一手把新产权证交给买方,从而确保了双方的利益。5、交验关物业交验是买卖交易的最后一个环节,如果能够顺利完成,客户随即可以安心入住,原业主也不再对房子负有责任了。二、二手房怎么买卖买卖过户的最新流程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1、签订买卖协议:房地产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签署买卖协议。买方支付定金给卖方(由经纪方托管),卖方交付房产证给经纪方。2、查档:经纪方带房产证,落实产权状况,查档取回查档记录。3、转定:凭查档有效单,经纪方转交卖方托管定金。4、物业评估:委托评估机构对用于抵押的物业进行评估。5、申请按揭:经纪方协助买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署相关文件,买方存首期款到经纪方或指定银行托管。6、银行出《承诺书》:银行经初步审查后,拟同意向买方发放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出具承诺书。7、签署担保协议:买卖双方签署一次性付款挰保的《担保协议》,买方提供资金协议及冻结资金的单据给担保公司。8、办理委托公证: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调查与审批后,房地产买卖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并支付担保费和手续费。9、赎契:担保公司审批并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银行放款给担保公司指定账号,担保公司查档后,代卖方付清银行按揭余款,注销抵押登记并取回房产证,由担保公司保管。10、申请产权转移递件: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到国土部门签署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境外人士或境外公司需到公证处公证(支付公证费),再到国土部门递件,由经纪方领取并保管回执。11、审批:国土部门审核资烊,批准产权转移。12、缴纳税费:国土培门出税单,买卖方(或经纪方代)缴过户税费。13、出证: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取《房产证》,并做抵押登记。如买方是境外人士需抵押合同公证,支付公证费。14、银行放款:抵押登记完毕,银行发放贷款。15、交接物业:买卖双方交接物业,卖方结清相关费用。16、结清尾数:经纪方将预收的剩余款项结清给卖方。
第3种观点: 商品房属于预售房屋,也就是所谓的“楼花”,在买的时候房屋尚未建设,由于看不见、摸不着,这样的房屋难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你要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具备;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一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或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但是往往违约金额都不高,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尽可能提高违约金。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常见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购房屋平面图、公摊面积表、质量保证书、装饰标准、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对于补充协议的条款也常常列为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具体确定的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视为合同内容。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具备;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一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或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但是往往违约金额都不高,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尽可能提高违约金。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常见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购房屋平面图、公摊面积表、质量保证书、装饰标准、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对于补充协议的条款也常常列为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具体确定的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视为合同内容。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2种观点: (一)注意明确约定交楼的方式是以书面通知还是以交钥匙为准。书面通知的,必须注意保存已通知的书面证据,如以快件投寄,须在邮件上写明邮寄文件的具体内容,并获取邮政单位证明对方签收或拒收的证据;(二)明确约定交楼标准;(三)合同中注明我方有权以同等的规格和质量代替指定的装修装饰材料;(四)明确配套设施的责任主体,如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电视电话等的开通,由相关单位负责。一、怎么防范商品房销售广告风险(一)广告设计法律风险:用没有合法来源的图片、文字资料、音像制品等素材进行设计,容易引发著作权侵权纠纷。防范措施:1、以自行拍摄、撰写、制作等方式直接取得相关素材;2、通过签订有偿协议购取正版资料;3、委托他人设计时,应在委托合同中约定著作权侵权责任由设计方承担。(二)销售广告法律风险:销售广告中实际并不确定的内容在广告中过于具体确定,在法律上将会被视为合同内容,一旦实际操作与广告内容有差别容易承担违约责任。防范措施:1、在直接采用具体广告形式时,应注意符合相关法律“真实、合法、科学、准确”的标准;2、在对不确定内容宣传时,采用形象、描述性表述,不要采用数字或确定具体的表述;3、在广告后面加上“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的救济性用语。《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中明确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当违约责任。由此看以看出,对房屋开发项目的宣传也是有法律的明确限制的,不能任意宣传,对于有些宣传或说明,虽然没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仍然可以作为合同条款,一旦交付房屋时达不到宣传的条件和标准,开发商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在制作和设计期房销售广告时,应当讲究一定的策略,做到既能充分宣传我们的楼盘,又能避免承担责任。
第3种观点: 要防范购房风险,购房者在选购商品房时应把握以下几点:1、消费者在购房时要透过广告宣传表面的现象做实质性的核实,充分行使消费者的知情权。一是要了解房地产开发商市场准入的合法性,必须查看是否具备五证、两书、一照。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证》《内(外)销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两书即《商品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是要实地了解拟购房屋的具体情况,核实与广告内容是否一致。不要轻信广告,有不少广告存在着概念不清、误导消费者的情况。2、凡产权不清或产权纠纷尚未了结的商品房,购置时要谨慎。消费者最好要求房地产公司提供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以做到有备无患。3、购房时还须了解房屋维修、供水、供暖、供电、供气及卫生等物业管理事项。并将这些方面的承诺内容写进购房合同。不要只注意房屋的外观而忽视配套设施和相应服务,最终带来无穷的烦恼。4、要谨慎签订购房合同,签订合同前最好向业内律师咨询,对购房合同条款中的具体内容要清楚明白,尽量做到权利与义务对等、公平,在合同中要注明开发商履行各项义务的期限及违约责任,并将开发商在宣传中明示的事项写入合同,警惕“霸王合同”。一、购房可能遇到的风险都有哪些由于购房人和开发商之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及目前开发商的“道德风险”大量存在,购房人承受了过多风险的情形大量存在,购房人承受了过多的风险,也遭遇了太多的不幸,这些风险和不幸有:(1)开发商隐瞒无开发资格或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事实,对外销售期房。一般而言,这种开发商本身的资质就差,且无诚信可言,这样在购房人付了房款之后,一般无法取得预定的房屋。在合同被宣告为无效时只有拿回本金和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但是在取得判决书上的权利之前,缺乏诚信的开发商早已将房款挪做他用或携款躲避,最后判决书上的权利也无法变成现实。(2)开发商恶意搭售商品房。特别在房价价位高时,开发商往往通过在合同的“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条款中设定不允许购房人在实际面积超过约定面积一定幅度(一般为3%)时有权解除合同,只能按合同价补足。这样,在房价下跌时购房人则无法要求以交付时的市场价补足而无端构成违约,更为严重的是可能造成开发商超预售许可面积而使超面积部分的商品房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对于“缩水”的商品房一个最大的麻烦是预计使用的面积达不到,房屋使用受限却无法重新选择。(3)商品房的逾期交付的原因很多,但多数法院片面强调要求合同的实际履行,致使购房人无法摆脱该合同而做重新选择。(4)发展商对房屋设计单方面做出重大调整。这本属开发商的重大违约,但目前使用的格式合同却对违约责任的设计很不合理——仅规定开发商退回房款并给付一定利息。依此,购房人在因设计重大调整不满意而退房时,往往已丧失了找到更好房子的机会或须花费更多的价钱才能找到,而因这种机会成本的损失在文本中也无明确规定赔偿,索赔的成功率预计很低。(5)房屋的“裂”、“漏”是个大问题。而且一般认为裂缝在0.3mm以内属合理安全使用范围,但若0.3mm以内的裂缝存在于顶楼或洗手间处的楼板或外墙,则下雨或平时的漏水不可避免,且整修的效果差,其过程也烦人,此时购房人一般只能忍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具备;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一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或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但是往往违约金额都不高,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尽可能提高违约金。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常见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购房屋平面图、公摊面积表、质量保证书、装饰标准、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对于补充协议的条款也常常列为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具体确定的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视为合同内容。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2种观点: 卖房子存在的风险:1、房子挂牌后卖不出去;2、买方价格压太低;3、买方毁约;4、买方购房资格不够或贷款资金不足支付全部房款,不能履行合约,交易终止;5、自己不想卖房了,要赔偿巨额违约金;6、二手房交易合同签订后,银行不放款(买方因素);7、房子已过户,尾款拿不到。预防买方风险:1、明确挂牌期限。2、谨收定金。3、谨慎签约,预防问题。4、向银行取得放款承诺。一、二手房交易应注意什么1、定价关二手房买卖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房屋价格的评估,对于经验不足的业主来说,价格定高了难以找到买主,定低了又会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建议:将房子委托给有资信的中介公司,然后通过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为客户的房子做出较为公正的评估。较为常见的市场比较法要求评估人有丰富的交易经验,熟悉了解市场价格,并能够根据房屋的位置、朝向、装修程度、房龄等因素对房价做出较为准确的评估。2、合同关二手房交易双方常常因合同签订得不够规范,导致纠纷事件不断出现。而签订合同常常要注意诸多细节问题,如屋内设施细节、付款方式、交房具体时间、税费交付等等。建议:如果委托正规中介公司,最后达成了买卖交易,中介公司会提供规范且详实的买卖合同文本,这就为买卖双方减少了很多麻烦,也避免了因合同不规范而引起的纠纷。随后,卖方要结清所有物业费和供暖费,为下一环节立契过户做好准备。3、过户关办理房屋的立契过户,是买卖流程中最耗时间和精力的一关。办理过户涉及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手续繁琐。购房者由于缺乏房地产交易知识,没有相关经验,不了解有关部门的办事程序,往往跑断了腿,事情也办不圆满,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建议:一些正规的中介公司可以代办过户,其办证部门的办事人员通晓有关的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经验丰富。因此,委托专业的中介公司办理房产过户,省时、省力、省心,是多数消费者的首选。4、付款关付房款是客户最为担心的一个环节,少则十几万,多则几十万的房款,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将蒙受巨大的损失。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着房产交割的风险。买方担心把钱交给卖方而产权过户中如出现问题,会拿不到产权证;卖方担心产权证办到了买方名下,买方拖欠房款。建议:针对上述情况,一些大型正规中介公司纷纷推出居间中保服务,买方把房款交给中介公司保管,卖方把原产权证交中介公司保管,中介为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新产权证拿到后,中介一手把房款付给卖方,一手把新产权证交给买方,从而确保了双方的利益。5、交验关物业交验是买卖交易的最后一个环节,如果能够顺利完成,客户随即可以安心入住,原业主也不再对房子负有责任了。二、二手房怎么买卖买卖过户的最新流程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1、签订买卖协议:房地产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签署买卖协议。买方支付定金给卖方(由经纪方托管),卖方交付房产证给经纪方。2、查档:经纪方带房产证,落实产权状况,查档取回查档记录。3、转定:凭查档有效单,经纪方转交卖方托管定金。4、物业评估:委托评估机构对用于抵押的物业进行评估。5、申请按揭:经纪方协助买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署相关文件,买方存首期款到经纪方或指定银行托管。6、银行出《承诺书》:银行经初步审查后,拟同意向买方发放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出具承诺书。7、签署担保协议:买卖双方签署一次性付款挰保的《担保协议》,买方提供资金协议及冻结资金的单据给担保公司。8、办理委托公证: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调查与审批后,房地产买卖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并支付担保费和手续费。9、赎契:担保公司审批并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银行放款给担保公司指定账号,担保公司查档后,代卖方付清银行按揭余款,注销抵押登记并取回房产证,由担保公司保管。10、申请产权转移递件: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到国土部门签署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境外人士或境外公司需到公证处公证(支付公证费),再到国土部门递件,由经纪方领取并保管回执。11、审批:国土部门审核资烊,批准产权转移。12、缴纳税费:国土培门出税单,买卖方(或经纪方代)缴过户税费。13、出证: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取《房产证》,并做抵押登记。如买方是境外人士需抵押合同公证,支付公证费。14、银行放款:抵押登记完毕,银行发放贷款。15、交接物业:买卖双方交接物业,卖方结清相关费用。16、结清尾数:经纪方将预收的剩余款项结清给卖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具备;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一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或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但是往往违约金额都不高,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尽可能提高违约金。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常见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购房屋平面图、公摊面积表、质量保证书、装饰标准、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对于补充协议的条款也常常列为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具体确定的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视为合同内容。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2种观点: 卖房子存在的风险:1、房子挂牌后卖不出去;2、买方价格压太低;3、买方毁约;4、买方购房资格不够或贷款资金不足支付全部房款,不能履行合约,交易终止;5、自己不想卖房了,要赔偿巨额违约金;6、二手房交易合同签订后,银行不放款(买方因素);7、房子已过户,尾款拿不到。预防买方风险:1、明确挂牌期限。2、谨收定金。3、谨慎签约,预防问题。4、向银行取得放款承诺。一、二手房交易应注意什么1、定价关二手房买卖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房屋价格的评估,对于经验不足的业主来说,价格定高了难以找到买主,定低了又会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建议:将房子委托给有资信的中介公司,然后通过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为客户的房子做出较为公正的评估。较为常见的市场比较法要求评估人有丰富的交易经验,熟悉了解市场价格,并能够根据房屋的位置、朝向、装修程度、房龄等因素对房价做出较为准确的评估。2、合同关二手房交易双方常常因合同签订得不够规范,导致纠纷事件不断出现。而签订合同常常要注意诸多细节问题,如屋内设施细节、付款方式、交房具体时间、税费交付等等。建议:如果委托正规中介公司,最后达成了买卖交易,中介公司会提供规范且详实的买卖合同文本,这就为买卖双方减少了很多麻烦,也避免了因合同不规范而引起的纠纷。随后,卖方要结清所有物业费和供暖费,为下一环节立契过户做好准备。3、过户关办理房屋的立契过户,是买卖流程中最耗时间和精力的一关。办理过户涉及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手续繁琐。购房者由于缺乏房地产交易知识,没有相关经验,不了解有关部门的办事程序,往往跑断了腿,事情也办不圆满,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建议:一些正规的中介公司可以代办过户,其办证部门的办事人员通晓有关的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经验丰富。因此,委托专业的中介公司办理房产过户,省时、省力、省心,是多数消费者的首选。4、付款关付房款是客户最为担心的一个环节,少则十几万,多则几十万的房款,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将蒙受巨大的损失。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着房产交割的风险。买方担心把钱交给卖方而产权过户中如出现问题,会拿不到产权证;卖方担心产权证办到了买方名下,买方拖欠房款。建议:针对上述情况,一些大型正规中介公司纷纷推出居间中保服务,买方把房款交给中介公司保管,卖方把原产权证交中介公司保管,中介为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新产权证拿到后,中介一手把房款付给卖方,一手把新产权证交给买方,从而确保了双方的利益。5、交验关物业交验是买卖交易的最后一个环节,如果能够顺利完成,客户随即可以安心入住,原业主也不再对房子负有责任了。二、二手房怎么买卖买卖过户的最新流程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1、签订买卖协议:房地产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签署买卖协议。买方支付定金给卖方(由经纪方托管),卖方交付房产证给经纪方。2、查档:经纪方带房产证,落实产权状况,查档取回查档记录。3、转定:凭查档有效单,经纪方转交卖方托管定金。4、物业评估:委托评估机构对用于抵押的物业进行评估。5、申请按揭:经纪方协助买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署相关文件,买方存首期款到经纪方或指定银行托管。6、银行出《承诺书》:银行经初步审查后,拟同意向买方发放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出具承诺书。7、签署担保协议:买卖双方签署一次性付款挰保的《担保协议》,买方提供资金协议及冻结资金的单据给担保公司。8、办理委托公证: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调查与审批后,房地产买卖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并支付担保费和手续费。9、赎契:担保公司审批并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银行放款给担保公司指定账号,担保公司查档后,代卖方付清银行按揭余款,注销抵押登记并取回房产证,由担保公司保管。10、申请产权转移递件: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到国土部门签署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境外人士或境外公司需到公证处公证(支付公证费),再到国土部门递件,由经纪方领取并保管回执。11、审批:国土部门审核资烊,批准产权转移。12、缴纳税费:国土培门出税单,买卖方(或经纪方代)缴过户税费。13、出证: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取《房产证》,并做抵押登记。如买方是境外人士需抵押合同公证,支付公证费。14、银行放款:抵押登记完毕,银行发放贷款。15、交接物业:买卖双方交接物业,卖方结清相关费用。16、结清尾数:经纪方将预收的剩余款项结清给卖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1种观点: 如何防范购买预售商品房产生的风险(一)签订预售合同的有关面积条款或面积争议解决条款时,可以采取以下防范措施:1、约定按套内的建筑面积结算商品房面积纠纷的种类来看,一般争议的面积多是由分摊的公用面积引起的。所以消费者可以要求约定按所购商品房分户门以内的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2、约定明确套内的建筑面积与共有分摊面积。3、约定将有关管理规章中面积管理条款作为解决面积争议的条款。4、预防迟延交付的借口。(二)在预购商品房时加强自我防范(三)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加强依法行政,绝不让不法房地产商钻空子。相关知识:购买预售商品房有什么风险(一)商品房预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具有欺诈性。开发商往往夸大其辞,将在建房屋描绘成世外桃源,以吸引更多消费者与之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当房屋竣工后,经常会出现实际交付的房屋质量、面积、环境、设施与原介绍的文字材料、广告宣传相去甚远的情况,这时购房者往往已支付了房价款,变得非常被动和无能为力了。(二)交易标的不确定,购房者风险大。在商品房预售中,因在建工程的建设工期长,交易标的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因而买期房的面临的风险比一般买现房的大得多。例如开发商预收了购房者房款后,由于各种原因,致使所建项目不能继续进行,甚至停工,给购房人造成巨大损失。有时购房人在交付了首期房价款后,个别开发商会以种种借口提出后期的房价款要涨价,甚至要求已经付过首期房价款的要重新加价等,使购房人无所适从。(三)商品房预售合同猫腻多。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只取得一种期待权,并未真正获得房屋所有权,因而常见开发商将一房多售,或将已售出的房屋再行抵押等合同欺诈行为。开发商开发商常利用事先拟定好的补充协议和合同附件损害购房人利益,在补充协议和合同附件中约定不公平、不平等条款以免除其责任、加重购房者责任、排除或限制购房者主要权利等等,加之购房人法律知识欠缺,很少有能力对签约进行讨价还价,不可避免地损害到自身利益。(四)利用购房人信息有限预售产权上有瑕疵的商品房。例如开发商将企业自管房屋以低于市场价向社会公开发售,购房者最终只能得到部分产权房屋。某些乡村或郊区单位擅自将集体土地进行开发,或有些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乡、村合作,由乡、村出土地,开发公司出资建造商品房向社会公开发售。购房者最终得到的“产权证书”往往是村民荣誉证或乡里自制的房屋产权证书。
第2种观点: 1、交易标的不确定,购房者风险大在商品房预售中,因在建工程的建设工期长,交易标的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因而买期房的面临的风险比一般买现房的大得多。例如,有时开发商预收了购房者房款后,由于各种原因,致使所建项目不能继续进行,甚至停工,给购房人造成巨大损失。有时因为种种原因,个别开发商未能按期竣工或如期交付房屋,使购房人无法按时进住或出租。有时购房人在交付了首期房价款后,个别开发商会以种种借口提出后期的房价款要涨价,甚至要求已经付过首期房价款的要重新加价等,使购房人无所适从。2、商品房预售合同期诈(1)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只取得一种期待权,并未真正获得房屋所有权,因而常见开发商将一房多售,或将已售出的房屋再行抵押等合同欺诈行为。(2)商品房预售协议除法定标准合同之外,其余补充协议和合同附件都由开发商事先拟定好,并在售房现场签订,因此常有开发商利用这个机会,在补充协议和合同附件中约定不公平、不平等条款以免除其责任、加重购房者责任、排除或限制购房者主要权利等等,加之消费者法律知识欠缺,很少有能力对签约进行讨价还价,不可避免地损害到自身利益。3、商品房预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具有欺诈性开发商往往夸大其辞,将在建房屋描绘成世外桃源,以吸引更多消费者与之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当房屋竣工后,经常会出现实际交付的房屋质量、面积、环境、设施与原介绍的文字材料、广告宣传相去甚远的情况,这时购房者往往已支付了房价款,变得非常被动和无能为力了。当然,这种情况在最高人民法院今年4月28日公布《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有了改善。这是我国第一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房地产销售广告进行了规范。4、预售的商品房产权上有瑕疵(1)部分产权。某些企业因效益不好,将企业自管房屋(如集资建房)以低于市场价向社会公开发售,购房者最终得到的是部分产权房屋。(2)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经营的商品房。某些乡村或郊区单位擅自将集体土地进行开发,或有些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乡、村合作,由乡、村出土地,开发公司出资建造商品房向社会公开发售。购房者最终得到的“产权证书”往往是村民荣誉证或乡里自制的房屋产权证书。
第3种观点: 购买预售商品房可能会有的风险:1、商品房预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可能存在夸大成分,实际交房与宣传样品有差异。2、交易标的不确定;3、签订合同后,并未获得房屋所有权;4、预售的商品房可能存在瑕疵。一、房子备案了合同怎么办房子备案了,合同也需要进行备案登记。1、开发商必须将购房合同备案登记。如果开发商不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有可能是因为没有预售证或者其他手续不全,导致无法备案。如果是这种情况,可以申请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开发商五证齐全,但是却迟迟不购房合同备案登记的话,可以向房管局投诉处理。2、登记备案制度主要是为了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进而防止预售期间“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对城区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登记备案管理,就是给预售的每套房屋合同编上不同的号码,明确规定不能私下更改合同,在预售中一套房子一般只能卖给一个人,可以有效地防止商品房预售中出现的重复销售、重复抵押现象。除了可以规避“一房多卖”的风险,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也是购房者申请贷款的一个必要条件。二、五证不全的期房能买吗五证不全的期房不可以购买。房地产的开发商在预售其商品房的时候应该具备建设用地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国家法定的五个资质证件,因此对于目前房地产市场上存在的不少五证都不全的期房,是不建议进行购买的,因为若是购买了这类期房,很可能会出现开发商在后期延迟交房或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等问题。一、购期房的流程如下:1、首先看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五证即有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商品房销售许可证;2、签约时一定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约时,应当认真阅读《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该合同的附件;3、签订购房合同。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应该仔细调查了解开发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发商的信誉、经济实力、资信状况及历年在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业绩,并要求开发商出示有关开发建设和销售的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五证等;4、预售登记;5、在接到新房后,应查看房屋基本设施是否齐全,水、电、气是否通畅,开发商在购房时答应的条件有没有做到,还有小区的物业是否得力,监管到位,以及现在买房者很看重的停车位问题。都应该得到一个妥善的处理。二、购买期房注意事项:1、房屋质量风险。在期房投诉中有关房屋的质量问题一直位居首位。由于消费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时,自己所购买的房屋还没有成型,不能看见房屋的实际情况,因此,消费者经常会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和开发商发生纠纷;2、合同应标明所购商品房的应用面积。签订合同时应对每一个房间、阳台等实际面积进行确定,另外对按比例分摊费用的公用面积如电梯间走廊、楼梯等应有明确界定,以免日后麻烦;3、虚假广告宣传的风险;4、合同中应有物业管理的服务条款及相关收费。三、期房不想要了,可以退还吗总之,综合起来出现下列情况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1)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形。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一般都要约定开发商交房的时间以及在超过约定期限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与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了交房时间后,购房者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此时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发出催告通知,如果开发商超过3个月还不履行交房义务,购房者就可以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房。(2)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发商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前面曾经提到过,开发商在预售房屋的时候,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尤其是要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就对外预售房屋属于违规操作,其与购房者签署的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对于无效的购房合同,应当恢复原状,即购房者应当腾空房屋或者与开发商解除期房合同,开发商应当将购房者交付的房款及其利息返还给购房者。上述情况不包括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形。【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卖方风险:1、买方购房资格不够或贷款资金不足支付全部房款,不能履行合约,交易终止;2、自己不想卖房了,要赔偿巨额违约金;3、二手房交易合同签订后,银行不放款(买方因素);4、房子已过户,尾款拿不到。预防风险:1、签订定金合同,担保履行。定金是买方为确保契约覆行,交付卖方的金钱,具有契约上的效力。卖方收下定金后,若买方反悔,则您有权没收定金;反之若卖方反悔,则必须加倍退还。2、谨慎签约,预防问题①将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权利状况如实告知买方,好在合同中写下来;②主动提供“三项证明”:如有共有人,须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如有抵押,则提供已经书面通知房屋抵押权人的证明;如该房已经出租,则提供房屋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③交易流程必须与房款支付挂钩,确保在房屋过户前后拿到房款。3、向银行取得放款承诺签约时,买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余款待过户后由银行支付。但银行只根据买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过户后、银行放款之前,买方取消了贷款,则银行自然不会再放款给卖方,故卖方最好能取得买方贷款银行的放款承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手房买卖风险有房龄出现问题、售房者资质有问题、购房者资质有问题、房屋价格未标清。避免的方式是:1、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2、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3、了解所购二手房的准确建筑面积;4、了解购买二手房的程序等。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转让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工作。
第3种观点: 卖房子存在的风险:1、房子挂牌后卖不出去;2、买方价格压太低;3、买方毁约;4、买方购房资格不够或贷款资金不足支付全部房款,不能履行合约,交易终止;5、自己不想卖房了,要赔偿巨额违约金;6、二手房交易合同签订后,银行不放款(买方因素);7、房子已过户,尾款拿不到。预防买方风险:1、明确挂牌期限。2、谨收定金。3、谨慎签约,预防问题。4、向银行取得放款承诺。一、二手房交易应注意什么1、定价关二手房买卖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房屋价格的评估,对于经验不足的业主来说,价格定高了难以找到买主,定低了又会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建议:将房子委托给有资信的中介公司,然后通过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为客户的房子做出较为公正的评估。较为常见的市场比较法要求评估人有丰富的交易经验,熟悉了解市场价格,并能够根据房屋的位置、朝向、装修程度、房龄等因素对房价做出较为准确的评估。2、合同关二手房交易双方常常因合同签订得不够规范,导致纠纷事件不断出现。而签订合同常常要注意诸多细节问题,如屋内设施细节、付款方式、交房具体时间、税费交付等等。建议:如果委托正规中介公司,最后达成了买卖交易,中介公司会提供规范且详实的买卖合同文本,这就为买卖双方减少了很多麻烦,也避免了因合同不规范而引起的纠纷。随后,卖方要结清所有物业费和供暖费,为下一环节立契过户做好准备。3、过户关办理房屋的立契过户,是买卖流程中最耗时间和精力的一关。办理过户涉及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手续繁琐。购房者由于缺乏房地产交易知识,没有相关经验,不了解有关部门的办事程序,往往跑断了腿,事情也办不圆满,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建议:一些正规的中介公司可以代办过户,其办证部门的办事人员通晓有关的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经验丰富。因此,委托专业的中介公司办理房产过户,省时、省力、省心,是多数消费者的首选。4、付款关付房款是客户最为担心的一个环节,少则十几万,多则几十万的房款,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将蒙受巨大的损失。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着房产交割的风险。买方担心把钱交给卖方而产权过户中如出现问题,会拿不到产权证;卖方担心产权证办到了买方名下,买方拖欠房款。建议:针对上述情况,一些大型正规中介公司纷纷推出居间中保服务,买方把房款交给中介公司保管,卖方把原产权证交中介公司保管,中介为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新产权证拿到后,中介一手把房款付给卖方,一手把新产权证交给买方,从而确保了双方的利益。5、交验关物业交验是买卖交易的最后一个环节,如果能够顺利完成,客户随即可以安心入住,原业主也不再对房子负有责任了。二、二手房怎么买卖买卖过户的最新流程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1、签订买卖协议:房地产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签署买卖协议。买方支付定金给卖方(由经纪方托管),卖方交付房产证给经纪方。2、查档:经纪方带房产证,落实产权状况,查档取回查档记录。3、转定:凭查档有效单,经纪方转交卖方托管定金。4、物业评估:委托评估机构对用于抵押的物业进行评估。5、申请按揭:经纪方协助买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署相关文件,买方存首期款到经纪方或指定银行托管。6、银行出《承诺书》:银行经初步审查后,拟同意向买方发放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出具承诺书。7、签署担保协议:买卖双方签署一次性付款挰保的《担保协议》,买方提供资金协议及冻结资金的单据给担保公司。8、办理委托公证: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调查与审批后,房地产买卖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并支付担保费和手续费。9、赎契:担保公司审批并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银行放款给担保公司指定账号,担保公司查档后,代卖方付清银行按揭余款,注销抵押登记并取回房产证,由担保公司保管。10、申请产权转移递件: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到国土部门签署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境外人士或境外公司需到公证处公证(支付公证费),再到国土部门递件,由经纪方领取并保管回执。11、审批:国土部门审核资烊,批准产权转移。12、缴纳税费:国土培门出税单,买卖方(或经纪方代)缴过户税费。13、出证: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取《房产证》,并做抵押登记。如买方是境外人士需抵押合同公证,支付公证费。14、银行放款:抵押登记完毕,银行发放贷款。15、交接物业:买卖双方交接物业,卖方结清相关费用。16、结清尾数:经纪方将预收的剩余款项结清给卖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具备;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一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或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但是往往违约金额都不高,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尽可能提高违约金。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常见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购房屋平面图、公摊面积表、质量保证书、装饰标准、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对于补充协议的条款也常常列为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具体确定的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视为合同内容。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购买二手房应使用“资金监管”进行钱款交接以防资金发生风险;2、签约前需要核实房屋抵押,查封情况,避免钱房两失;3、签约应明确房屋学区划分、户籍学籍状况,否则可能影响孩子及时就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3种观点: 一、买商品房要经过哪些程序商品房购买因商品房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总的来讲,以下基本步骤是每个购房者都必须经历的:1、签订认购书,并按开发商要求交纳定金或预付款;2、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按契约约定交付房价款;3、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的,应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4、买卖双方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登记备案;5、购房者与开发商办理入住手续;6、购房者按照与开发商协议在入往前或入住后与有关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有关的物业合同。二、如何防范商品房的买卖风险在购买新建商品房过程中,要注意加强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特别提示以下内容:1、不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销售人员口头承诺,购房者应谨慎辨别。无法确定宣传和承诺是否能够兑现的,最好要求开发企业以书面合同形式予以确定,不写进合同条款中的事项发生纠纷后,很难受到法律保护。2、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具备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购买新建商品房时,须事先了解并查阅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自己拟购买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载的房屋幢号范围内。该信息可从房地产管理部门公布的政务信息中获取。开通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城市,购房人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预售项目基本情况和预售情况。3、查验商品房项目的建设手续。购买商品房现房的,购房人应注意验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相关资料。开发建设手续不齐全的房屋,将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目前,有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用于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安置过程中,擅自扩大销售对象,以较低的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5、审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1)签订合同时,应使用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有公信力的行业协会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应仔细阅读并确保理解合同中有关交付条件、房屋交接、产权办理等条款,并就补充性条款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充分沟通。(2)对于实践中易发生产权争议的车库、车位等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的产权归属,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避免发生纠纷。(3)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登记备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具备;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一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或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但是往往违约金额都不高,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尽可能提高违约金。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常见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购房屋平面图、公摊面积表、质量保证书、装饰标准、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对于补充协议的条款也常常列为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具体确定的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视为合同内容。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2种观点: 卖房子存在的风险:1、房子挂牌后卖不出去;2、买方价格压太低;3、买方毁约;4、买方购房资格不够或贷款资金不足支付全部房款,不能履行合约,交易终止;5、自己不想卖房了,要赔偿巨额违约金;6、二手房交易合同签订后,银行不放款(买方因素);7、房子已过户,尾款拿不到。预防买方风险:1、明确挂牌期限。2、谨收定金。3、谨慎签约,预防问题。4、向银行取得放款承诺。一、二手房交易应注意什么1、定价关二手房买卖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房屋价格的评估,对于经验不足的业主来说,价格定高了难以找到买主,定低了又会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建议:将房子委托给有资信的中介公司,然后通过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为客户的房子做出较为公正的评估。较为常见的市场比较法要求评估人有丰富的交易经验,熟悉了解市场价格,并能够根据房屋的位置、朝向、装修程度、房龄等因素对房价做出较为准确的评估。2、合同关二手房交易双方常常因合同签订得不够规范,导致纠纷事件不断出现。而签订合同常常要注意诸多细节问题,如屋内设施细节、付款方式、交房具体时间、税费交付等等。建议:如果委托正规中介公司,最后达成了买卖交易,中介公司会提供规范且详实的买卖合同文本,这就为买卖双方减少了很多麻烦,也避免了因合同不规范而引起的纠纷。随后,卖方要结清所有物业费和供暖费,为下一环节立契过户做好准备。3、过户关办理房屋的立契过户,是买卖流程中最耗时间和精力的一关。办理过户涉及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手续繁琐。购房者由于缺乏房地产交易知识,没有相关经验,不了解有关部门的办事程序,往往跑断了腿,事情也办不圆满,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建议:一些正规的中介公司可以代办过户,其办证部门的办事人员通晓有关的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经验丰富。因此,委托专业的中介公司办理房产过户,省时、省力、省心,是多数消费者的首选。4、付款关付房款是客户最为担心的一个环节,少则十几万,多则几十万的房款,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将蒙受巨大的损失。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着房产交割的风险。买方担心把钱交给卖方而产权过户中如出现问题,会拿不到产权证;卖方担心产权证办到了买方名下,买方拖欠房款。建议:针对上述情况,一些大型正规中介公司纷纷推出居间中保服务,买方把房款交给中介公司保管,卖方把原产权证交中介公司保管,中介为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新产权证拿到后,中介一手把房款付给卖方,一手把新产权证交给买方,从而确保了双方的利益。5、交验关物业交验是买卖交易的最后一个环节,如果能够顺利完成,客户随即可以安心入住,原业主也不再对房子负有责任了。二、二手房怎么买卖买卖过户的最新流程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1、签订买卖协议:房地产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签署买卖协议。买方支付定金给卖方(由经纪方托管),卖方交付房产证给经纪方。2、查档:经纪方带房产证,落实产权状况,查档取回查档记录。3、转定:凭查档有效单,经纪方转交卖方托管定金。4、物业评估:委托评估机构对用于抵押的物业进行评估。5、申请按揭:经纪方协助买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署相关文件,买方存首期款到经纪方或指定银行托管。6、银行出《承诺书》:银行经初步审查后,拟同意向买方发放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出具承诺书。7、签署担保协议:买卖双方签署一次性付款挰保的《担保协议》,买方提供资金协议及冻结资金的单据给担保公司。8、办理委托公证: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调查与审批后,房地产买卖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并支付担保费和手续费。9、赎契:担保公司审批并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银行放款给担保公司指定账号,担保公司查档后,代卖方付清银行按揭余款,注销抵押登记并取回房产证,由担保公司保管。10、申请产权转移递件: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到国土部门签署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境外人士或境外公司需到公证处公证(支付公证费),再到国土部门递件,由经纪方领取并保管回执。11、审批:国土部门审核资烊,批准产权转移。12、缴纳税费:国土培门出税单,买卖方(或经纪方代)缴过户税费。13、出证: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取《房产证》,并做抵押登记。如买方是境外人士需抵押合同公证,支付公证费。14、银行放款:抵押登记完毕,银行发放贷款。15、交接物业:买卖双方交接物业,卖方结清相关费用。16、结清尾数:经纪方将预收的剩余款项结清给卖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具备;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一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或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但是往往违约金额都不高,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尽可能提高违约金。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常见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购房屋平面图、公摊面积表、质量保证书、装饰标准、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对于补充协议的条款也常常列为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具体确定的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视为合同内容。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房屋质量风险;2、面积变动风险;3、虚假广告宣传的风险;4、规划变更的风险;5、产权风险;6、延期交房的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品房属于预售房屋,也就是所谓的“楼花”,在买的时候房屋尚未建设,由于看不见、摸不着,这样的房屋难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你要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具备;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一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或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但是往往违约金额都不高,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尽可能提高违约金。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常见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购房屋平面图、公摊面积表、质量保证书、装饰标准、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对于补充协议的条款也常常列为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具体确定的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视为合同内容。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具备;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一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或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但是往往违约金额都不高,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尽可能提高违约金。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常见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购房屋平面图、公摊面积表、质量保证书、装饰标准、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对于补充协议的条款也常常列为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具体确定的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视为合同内容。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2种观点: 卖房子存在的风险:1、房子挂牌后卖不出去;2、买方价格压太低;3、买方毁约;4、买方购房资格不够或贷款资金不足支付全部房款,不能履行合约,交易终止;5、自己不想卖房了,要赔偿巨额违约金;6、二手房交易合同签订后,银行不放款(买方因素);7、房子已过户,尾款拿不到。预防买方风险:1、明确挂牌期限。2、谨收定金。3、谨慎签约,预防问题。4、向银行取得放款承诺。一、二手房交易应注意什么1、定价关二手房买卖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房屋价格的评估,对于经验不足的业主来说,价格定高了难以找到买主,定低了又会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建议:将房子委托给有资信的中介公司,然后通过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为客户的房子做出较为公正的评估。较为常见的市场比较法要求评估人有丰富的交易经验,熟悉了解市场价格,并能够根据房屋的位置、朝向、装修程度、房龄等因素对房价做出较为准确的评估。2、合同关二手房交易双方常常因合同签订得不够规范,导致纠纷事件不断出现。而签订合同常常要注意诸多细节问题,如屋内设施细节、付款方式、交房具体时间、税费交付等等。建议:如果委托正规中介公司,最后达成了买卖交易,中介公司会提供规范且详实的买卖合同文本,这就为买卖双方减少了很多麻烦,也避免了因合同不规范而引起的纠纷。随后,卖方要结清所有物业费和供暖费,为下一环节立契过户做好准备。3、过户关办理房屋的立契过户,是买卖流程中最耗时间和精力的一关。办理过户涉及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手续繁琐。购房者由于缺乏房地产交易知识,没有相关经验,不了解有关部门的办事程序,往往跑断了腿,事情也办不圆满,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建议:一些正规的中介公司可以代办过户,其办证部门的办事人员通晓有关的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经验丰富。因此,委托专业的中介公司办理房产过户,省时、省力、省心,是多数消费者的首选。4、付款关付房款是客户最为担心的一个环节,少则十几万,多则几十万的房款,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将蒙受巨大的损失。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着房产交割的风险。买方担心把钱交给卖方而产权过户中如出现问题,会拿不到产权证;卖方担心产权证办到了买方名下,买方拖欠房款。建议:针对上述情况,一些大型正规中介公司纷纷推出居间中保服务,买方把房款交给中介公司保管,卖方把原产权证交中介公司保管,中介为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新产权证拿到后,中介一手把房款付给卖方,一手把新产权证交给买方,从而确保了双方的利益。5、交验关物业交验是买卖交易的最后一个环节,如果能够顺利完成,客户随即可以安心入住,原业主也不再对房子负有责任了。二、二手房怎么买卖买卖过户的最新流程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1、签订买卖协议:房地产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签署买卖协议。买方支付定金给卖方(由经纪方托管),卖方交付房产证给经纪方。2、查档:经纪方带房产证,落实产权状况,查档取回查档记录。3、转定:凭查档有效单,经纪方转交卖方托管定金。4、物业评估:委托评估机构对用于抵押的物业进行评估。5、申请按揭:经纪方协助买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署相关文件,买方存首期款到经纪方或指定银行托管。6、银行出《承诺书》:银行经初步审查后,拟同意向买方发放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出具承诺书。7、签署担保协议:买卖双方签署一次性付款挰保的《担保协议》,买方提供资金协议及冻结资金的单据给担保公司。8、办理委托公证: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调查与审批后,房地产买卖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并支付担保费和手续费。9、赎契:担保公司审批并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银行放款给担保公司指定账号,担保公司查档后,代卖方付清银行按揭余款,注销抵押登记并取回房产证,由担保公司保管。10、申请产权转移递件: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到国土部门签署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境外人士或境外公司需到公证处公证(支付公证费),再到国土部门递件,由经纪方领取并保管回执。11、审批:国土部门审核资烊,批准产权转移。12、缴纳税费:国土培门出税单,买卖方(或经纪方代)缴过户税费。13、出证: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取《房产证》,并做抵押登记。如买方是境外人士需抵押合同公证,支付公证费。14、银行放款:抵押登记完毕,银行发放贷款。15、交接物业:买卖双方交接物业,卖方结清相关费用。16、结清尾数:经纪方将预收的剩余款项结清给卖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具备;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一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或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但是往往违约金额都不高,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尽可能提高违约金。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常见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购房屋平面图、公摊面积表、质量保证书、装饰标准、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对于补充协议的条款也常常列为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具体确定的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视为合同内容。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2种观点: 卖房子存在的风险:1、房子挂牌后卖不出去;2、买方价格压太低;3、买方毁约;4、买方购房资格不够或贷款资金不足支付全部房款,不能履行合约,交易终止;5、自己不想卖房了,要赔偿巨额违约金;6、二手房交易合同签订后,银行不放款(买方因素);7、房子已过户,尾款拿不到。预防买方风险:1、明确挂牌期限。2、谨收定金。3、谨慎签约,预防问题。4、向银行取得放款承诺。一、二手房交易应注意什么1、定价关二手房买卖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房屋价格的评估,对于经验不足的业主来说,价格定高了难以找到买主,定低了又会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建议:将房子委托给有资信的中介公司,然后通过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为客户的房子做出较为公正的评估。较为常见的市场比较法要求评估人有丰富的交易经验,熟悉了解市场价格,并能够根据房屋的位置、朝向、装修程度、房龄等因素对房价做出较为准确的评估。2、合同关二手房交易双方常常因合同签订得不够规范,导致纠纷事件不断出现。而签订合同常常要注意诸多细节问题,如屋内设施细节、付款方式、交房具体时间、税费交付等等。建议:如果委托正规中介公司,最后达成了买卖交易,中介公司会提供规范且详实的买卖合同文本,这就为买卖双方减少了很多麻烦,也避免了因合同不规范而引起的纠纷。随后,卖方要结清所有物业费和供暖费,为下一环节立契过户做好准备。3、过户关办理房屋的立契过户,是买卖流程中最耗时间和精力的一关。办理过户涉及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手续繁琐。购房者由于缺乏房地产交易知识,没有相关经验,不了解有关部门的办事程序,往往跑断了腿,事情也办不圆满,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建议:一些正规的中介公司可以代办过户,其办证部门的办事人员通晓有关的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经验丰富。因此,委托专业的中介公司办理房产过户,省时、省力、省心,是多数消费者的首选。4、付款关付房款是客户最为担心的一个环节,少则十几万,多则几十万的房款,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将蒙受巨大的损失。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着房产交割的风险。买方担心把钱交给卖方而产权过户中如出现问题,会拿不到产权证;卖方担心产权证办到了买方名下,买方拖欠房款。建议:针对上述情况,一些大型正规中介公司纷纷推出居间中保服务,买方把房款交给中介公司保管,卖方把原产权证交中介公司保管,中介为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新产权证拿到后,中介一手把房款付给卖方,一手把新产权证交给买方,从而确保了双方的利益。5、交验关物业交验是买卖交易的最后一个环节,如果能够顺利完成,客户随即可以安心入住,原业主也不再对房子负有责任了。二、二手房怎么买卖买卖过户的最新流程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1、签订买卖协议:房地产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签署买卖协议。买方支付定金给卖方(由经纪方托管),卖方交付房产证给经纪方。2、查档:经纪方带房产证,落实产权状况,查档取回查档记录。3、转定:凭查档有效单,经纪方转交卖方托管定金。4、物业评估:委托评估机构对用于抵押的物业进行评估。5、申请按揭:经纪方协助买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署相关文件,买方存首期款到经纪方或指定银行托管。6、银行出《承诺书》:银行经初步审查后,拟同意向买方发放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出具承诺书。7、签署担保协议:买卖双方签署一次性付款挰保的《担保协议》,买方提供资金协议及冻结资金的单据给担保公司。8、办理委托公证: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调查与审批后,房地产买卖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并支付担保费和手续费。9、赎契:担保公司审批并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银行放款给担保公司指定账号,担保公司查档后,代卖方付清银行按揭余款,注销抵押登记并取回房产证,由担保公司保管。10、申请产权转移递件: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到国土部门签署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境外人士或境外公司需到公证处公证(支付公证费),再到国土部门递件,由经纪方领取并保管回执。11、审批:国土部门审核资烊,批准产权转移。12、缴纳税费:国土培门出税单,买卖方(或经纪方代)缴过户税费。13、出证: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取《房产证》,并做抵押登记。如买方是境外人士需抵押合同公证,支付公证费。14、银行放款:抵押登记完毕,银行发放贷款。15、交接物业:买卖双方交接物业,卖方结清相关费用。16、结清尾数:经纪方将预收的剩余款项结清给卖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具备;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一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或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但是往往违约金额都不高,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尽可能提高违约金。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常见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购房屋平面图、公摊面积表、质量保证书、装饰标准、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对于补充协议的条款也常常列为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具体确定的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视为合同内容。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2种观点: 卖房子存在的风险:1、房子挂牌后卖不出去;2、买方价格压太低;3、买方毁约;4、买方购房资格不够或贷款资金不足支付全部房款,不能履行合约,交易终止;5、自己不想卖房了,要赔偿巨额违约金;6、二手房交易合同签订后,银行不放款(买方因素);7、房子已过户,尾款拿不到。预防买方风险:1、明确挂牌期限。2、谨收定金。3、谨慎签约,预防问题。4、向银行取得放款承诺。一、二手房交易应注意什么1、定价关二手房买卖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房屋价格的评估,对于经验不足的业主来说,价格定高了难以找到买主,定低了又会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建议:将房子委托给有资信的中介公司,然后通过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为客户的房子做出较为公正的评估。较为常见的市场比较法要求评估人有丰富的交易经验,熟悉了解市场价格,并能够根据房屋的位置、朝向、装修程度、房龄等因素对房价做出较为准确的评估。2、合同关二手房交易双方常常因合同签订得不够规范,导致纠纷事件不断出现。而签订合同常常要注意诸多细节问题,如屋内设施细节、付款方式、交房具体时间、税费交付等等。建议:如果委托正规中介公司,最后达成了买卖交易,中介公司会提供规范且详实的买卖合同文本,这就为买卖双方减少了很多麻烦,也避免了因合同不规范而引起的纠纷。随后,卖方要结清所有物业费和供暖费,为下一环节立契过户做好准备。3、过户关办理房屋的立契过户,是买卖流程中最耗时间和精力的一关。办理过户涉及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手续繁琐。购房者由于缺乏房地产交易知识,没有相关经验,不了解有关部门的办事程序,往往跑断了腿,事情也办不圆满,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建议:一些正规的中介公司可以代办过户,其办证部门的办事人员通晓有关的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经验丰富。因此,委托专业的中介公司办理房产过户,省时、省力、省心,是多数消费者的首选。4、付款关付房款是客户最为担心的一个环节,少则十几万,多则几十万的房款,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将蒙受巨大的损失。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着房产交割的风险。买方担心把钱交给卖方而产权过户中如出现问题,会拿不到产权证;卖方担心产权证办到了买方名下,买方拖欠房款。建议:针对上述情况,一些大型正规中介公司纷纷推出居间中保服务,买方把房款交给中介公司保管,卖方把原产权证交中介公司保管,中介为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新产权证拿到后,中介一手把房款付给卖方,一手把新产权证交给买方,从而确保了双方的利益。5、交验关物业交验是买卖交易的最后一个环节,如果能够顺利完成,客户随即可以安心入住,原业主也不再对房子负有责任了。二、二手房怎么买卖买卖过户的最新流程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1、签订买卖协议:房地产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签署买卖协议。买方支付定金给卖方(由经纪方托管),卖方交付房产证给经纪方。2、查档:经纪方带房产证,落实产权状况,查档取回查档记录。3、转定:凭查档有效单,经纪方转交卖方托管定金。4、物业评估:委托评估机构对用于抵押的物业进行评估。5、申请按揭:经纪方协助买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署相关文件,买方存首期款到经纪方或指定银行托管。6、银行出《承诺书》:银行经初步审查后,拟同意向买方发放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出具承诺书。7、签署担保协议:买卖双方签署一次性付款挰保的《担保协议》,买方提供资金协议及冻结资金的单据给担保公司。8、办理委托公证: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调查与审批后,房地产买卖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并支付担保费和手续费。9、赎契:担保公司审批并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银行放款给担保公司指定账号,担保公司查档后,代卖方付清银行按揭余款,注销抵押登记并取回房产证,由担保公司保管。10、申请产权转移递件: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到国土部门签署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境外人士或境外公司需到公证处公证(支付公证费),再到国土部门递件,由经纪方领取并保管回执。11、审批:国土部门审核资烊,批准产权转移。12、缴纳税费:国土培门出税单,买卖方(或经纪方代)缴过户税费。13、出证: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取《房产证》,并做抵押登记。如买方是境外人士需抵押合同公证,支付公证费。14、银行放款:抵押登记完毕,银行发放贷款。15、交接物业:买卖双方交接物业,卖方结清相关费用。16、结清尾数:经纪方将预收的剩余款项结清给卖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1种观点: 房地产行业的促销手段有哪些风险购房者可能面临多缴纳税费的风险。1.代垫首付二套房按揭贷款须首付50%以上的政策,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推出了代业主垫付两成首付款的补贴办法。比如,市民购买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属其第二套房,该市民按照政策规定至少首付5成,即50万元。可不少人拿不出如此多的首付款,于是房地产企业仅收取3成首付款即30万元,然后自行垫付20万元,帮助客户成功贷款购房。双方约定,对房地产企业垫付的钱,在1年后交房时由客户归还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企业财务人员认为,既然企业没有实际收到业主全部首付款,那么企业垫付的房款也不是实际的预收收入,到业主实际还款时再入账处理,每个纳税期间申报缴纳各项税金时不考虑企业自行垫付部分收入。即对首付款50万元,企业财务仅入账30万元,纳税申报营业额30万元,其余20万元待实际收取时再入账并进行纳税处理。企业如此操作有无涉税问题呢?按照相关税收政策规定,销售不动产收取的预收款要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预征土地增值税等。其中,营业税相关法规规定,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房地产企业为尽快回笼资金,促使客户尽快办理房贷按揭,自行垫付的首付款需要与业主缴纳的首付款一起开具收款收据,财务处理上相当于企业取得了房贷按揭合同约定的全部首付款预售收入,应当全额计入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及其他税金。另外,房地产企业代客户垫付首付款的前提是与客户签订《资金垫付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客户必须在房地产企业规定时限内(一般在交房前)将首付款全额补上,房地产企业再向客户正式交房。此垫付协议也属于企业经营的一部分,财务处理上应当计入其他应收款核算。将来实际收款时直接冲减其他应收款,与预售收入无关,不需要另作纳税处理。但是,房地产企业收取的垫付资金利息和客户不按期还款的违约金,按照营业税相关法规规定,将资金贷于他人使用同样要缴纳营业税。2.购房返税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可以减按1%征收契税。某房地产企业开发的住宅项目虽不符合要求,但同样打出了购房返税的口号:购买该企业开发的140平方米以上户型,只需缴纳1%的契税,额外契税由企业代客户支付。仍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商品房为例,客户应缴契税4万元,办理房产证时客户仅支付1万元,另外3万元由房地产企业承担。该销售方式下,企业实际收入仅97万元,但申报营业税还应当按100万元计算缴纳。3.打折促销新政实施后,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运用较多的是打折促销方式。不过,企业对外宣传是打折销售,最终还是按净价签约。千般促销手段,均不如直接让利简便,客户得到实惠,企业也减少了税金支出。《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第2种观点: 市场营销20世纪初产生于美国,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化和企业营销实践的发展以及人们市场营销观念的改变,这门学科经历了一个由萌芽到逐步发展建立的过程。因此,人们对市场营销的含义的认识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1.营销观念的发展20世纪50年代以前、营销观念以产品为导向,生产什么销售什么的产品营销时期;5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物质产品慢慢丰富起来,有些产品滞销,因此需要推销来销售产品,后来发展到什么产品都用推销来解决的推销观念时期;到了60年代,物质产品更加丰富,消费者需要也走向多样化,单纯靠推销已不能把商品销售出去,此时,企业的眼光就转向了市场,转向了消费者,进行市场营销时期;70~80年代,人们逐渐认识到,营销活动仅仅满足消费者的需要还不够,真正意义上的营销还必须兼顾到社会利益,每个企业在营销过程中都必须承担起该负的社会责任,如环境保护等,些是为社会营销时期;90年代,随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大量的营销策略被运用,一些市场营销创新者大胆地突破了经典的产品、价格、渠道、促销四个市场营销四个市场营销组合因素框架,把服务也列入组合中。由于强调了服务的存在,营销就转向关系导向型,此时,网络营销和营销刚刚开始出现。网络营销的主要特征是用计算机网络来建立营销系统,而绿色营销则反映了人们崇尚自然,愿意消费绿色产品的需要趋势,对产品的要求有了质的提高。2.几种有代表性的市场营销含义(1)市场营销是“引导商品和劳务从生产者到消费者或手中所进行的企业活动,”是“在满足消费者利益的基础上,研究如何适应市场需求而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整个企业活动。”(2)关系营销在宏观上认识到市场营销会对范围很广的一系列领域产生影响,包括消费者市场、劳动力市场、相关市场及“影响者”市场“政府、金融市场等);在微观上,认识到了企业与顾客相互关系的改天换地在不断改变,市场营销的核心从交易转到了关系。(3)绿色营销是指企业在营销活动中要体现“绿色”,即在营销中要注重地球生态环境的保护,促进经济与生产协调发展,为实现企业企业自身利益、消费者和社会利益以及生态环境利益的统一而对其产品、价格、渠道和促销的策划与实施过程。(4)网络营销是指企业利用现代通讯工具和电子计算机、多媒体、因特网等技术,为创造或达到个人和组织的交换,而规划和实施理念、产品和服务构思、定价、促销及分销的过程。这些定义基本上反映了人们对市场营销的认识过程。对于市场营销的概念,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认识也在不断完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具备;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一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或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但是往往违约金额都不高,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尽可能提高违约金。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常见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购房屋平面图、公摊面积表、质量保证书、装饰标准、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对于补充协议的条款也常常列为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具体确定的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视为合同内容。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2种观点: 卖房子存在的风险:1、房子挂牌后卖不出去;2、买方价格压太低;3、买方毁约;4、买方购房资格不够或贷款资金不足支付全部房款,不能履行合约,交易终止;5、自己不想卖房了,要赔偿巨额违约金;6、二手房交易合同签订后,银行不放款(买方因素);7、房子已过户,尾款拿不到。预防买方风险:1、明确挂牌期限。2、谨收定金。3、谨慎签约,预防问题。4、向银行取得放款承诺。一、二手房交易应注意什么1、定价关二手房买卖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房屋价格的评估,对于经验不足的业主来说,价格定高了难以找到买主,定低了又会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建议:将房子委托给有资信的中介公司,然后通过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为客户的房子做出较为公正的评估。较为常见的市场比较法要求评估人有丰富的交易经验,熟悉了解市场价格,并能够根据房屋的位置、朝向、装修程度、房龄等因素对房价做出较为准确的评估。2、合同关二手房交易双方常常因合同签订得不够规范,导致纠纷事件不断出现。而签订合同常常要注意诸多细节问题,如屋内设施细节、付款方式、交房具体时间、税费交付等等。建议:如果委托正规中介公司,最后达成了买卖交易,中介公司会提供规范且详实的买卖合同文本,这就为买卖双方减少了很多麻烦,也避免了因合同不规范而引起的纠纷。随后,卖方要结清所有物业费和供暖费,为下一环节立契过户做好准备。3、过户关办理房屋的立契过户,是买卖流程中最耗时间和精力的一关。办理过户涉及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手续繁琐。购房者由于缺乏房地产交易知识,没有相关经验,不了解有关部门的办事程序,往往跑断了腿,事情也办不圆满,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建议:一些正规的中介公司可以代办过户,其办证部门的办事人员通晓有关的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经验丰富。因此,委托专业的中介公司办理房产过户,省时、省力、省心,是多数消费者的首选。4、付款关付房款是客户最为担心的一个环节,少则十几万,多则几十万的房款,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将蒙受巨大的损失。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着房产交割的风险。买方担心把钱交给卖方而产权过户中如出现问题,会拿不到产权证;卖方担心产权证办到了买方名下,买方拖欠房款。建议:针对上述情况,一些大型正规中介公司纷纷推出居间中保服务,买方把房款交给中介公司保管,卖方把原产权证交中介公司保管,中介为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新产权证拿到后,中介一手把房款付给卖方,一手把新产权证交给买方,从而确保了双方的利益。5、交验关物业交验是买卖交易的最后一个环节,如果能够顺利完成,客户随即可以安心入住,原业主也不再对房子负有责任了。二、二手房怎么买卖买卖过户的最新流程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1、签订买卖协议:房地产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签署买卖协议。买方支付定金给卖方(由经纪方托管),卖方交付房产证给经纪方。2、查档:经纪方带房产证,落实产权状况,查档取回查档记录。3、转定:凭查档有效单,经纪方转交卖方托管定金。4、物业评估:委托评估机构对用于抵押的物业进行评估。5、申请按揭:经纪方协助买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署相关文件,买方存首期款到经纪方或指定银行托管。6、银行出《承诺书》:银行经初步审查后,拟同意向买方发放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出具承诺书。7、签署担保协议:买卖双方签署一次性付款挰保的《担保协议》,买方提供资金协议及冻结资金的单据给担保公司。8、办理委托公证: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调查与审批后,房地产买卖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并支付担保费和手续费。9、赎契:担保公司审批并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银行放款给担保公司指定账号,担保公司查档后,代卖方付清银行按揭余款,注销抵押登记并取回房产证,由担保公司保管。10、申请产权转移递件: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到国土部门签署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境外人士或境外公司需到公证处公证(支付公证费),再到国土部门递件,由经纪方领取并保管回执。11、审批:国土部门审核资烊,批准产权转移。12、缴纳税费:国土培门出税单,买卖方(或经纪方代)缴过户税费。13、出证: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取《房产证》,并做抵押登记。如买方是境外人士需抵押合同公证,支付公证费。14、银行放款:抵押登记完毕,银行发放贷款。15、交接物业:买卖双方交接物业,卖方结清相关费用。16、结清尾数:经纪方将预收的剩余款项结清给卖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1种观点: 房地产企业在国家调控政策出台后积极响应,采用不同的促销方式加快销售速度和促进资金回笼。然而,在采用代业主首付20%的补贴方式时,企业需要注意到涉税问题。根据税收政策,销售房地产预征应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纳税人销售房地产采取预征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在收到预收款项之日。因此,企业垫付的首付需要与业主支付的首付一起开具收据,并在财务处理上计入营业额并缴纳相关税费。法律分析自从国家调控政策出台以来,房地产企业积极响应,纷纷加大促销力度,以加快销售速度、促进资金回笼。需要指出的是,企业在采用不同的促销方式时,不应忽视涉税问题。第二套住房按揭贷款要求首付50%以上的政策。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推出了代业主首付20%的补贴方式。比如,市民购买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属于自己的第二套住房,按照政策规定,至少要交50%的首付,也就是50万元。但很多人拿不到这么多首付,所以房地产企业只收30%的首付,也就是30万元,再预付20万元,帮助客户顺利购房。双方约定,房地产企业垫款一年后交房时由客户返还,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企业财务人员认为,由于企业实际尚未收到业主的全部首付,企业垫付的房款并非实际的预收收入。房主实际还房款时会记录下来。企业在每个纳税期间申报缴纳各项税款时,不考虑缴纳部分自行垫付的收入。也就是说,首付50万元,只有30万元在企业财务账上入账,30万元在纳税申报表上填报,其余20万元在实际征收时入账纳税。企业这样经营有没有涉税问题?根据相关税收政策,销售房地产预征应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其中,营业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销售房地产采取预征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在收到预收款项之日。为了尽快收回资金,督促客户尽快办理按揭,房地产企业自己支付的首付需要与业主支付的首付一起开具收据。在财务处理上,相当于企业取得了抵押合同约定的全部首付预售收入,应全部计入营业额,并应计缴营业税等各项税费。拓展延伸销售房地产预征税款的管理与申报是房地产税收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需要向购房者收取预征税款。这些预征税款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申报,以确保房地产税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首先,开发商需要制定预征税款管理制度,明确预征税款的收取标准、收取方式、收取时间、返还时间等细节。同时,开发商还需要在售楼广告中载明预征税款的具体金额和返还时间等信息,以便购房者知晓并理解相关税收政策。其次,开发商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税务部门申报预征税款。具体来说,开发商需要向税务部门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文件,并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填写预征税款申报表。同时,开发商还需要在申报表中详细列明预征税款的收取金额、收取时间、返还时间等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后,税务部门需要对开发商的预征税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果开发商的预征税款管理制度不规范或者存在违规行为,税务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对其处以相应的罚款或者行政处罚。总之,销售房地产预征税款的管理与申报是房地产税收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发商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征税款的收取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税务部门需要对开发商的预征税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房地产税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结语房地产企业在国家调控政策出台后,为了加快销售速度、促进资金回笼,积极响应并采用不同的促销方式。然而,在采用促销方式时,企业不应忽视涉税问题。对于第二套住房按揭贷款,要求首付50%以上的政策,企业推出的代业主首付20%的补贴方式需要引起重视。虽然这种方式可以帮助客户顺利购房,但企业财务人员应该认识到,垫付款项并非实际的预收收入,不应在财务账上入账。在纳税期间,企业应根据相关税收政策,申报缴纳各项税费,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此外,纳税人销售房地产采取预征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在收到预收款项之日。因此,企业在财务处理上应将垫付款项计入营业额,并缴纳相关税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2种观点: 避免商品房风险应注意定金纠纷、一房二卖纠纷、二手房买卖中承租人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中介费纠纷、房屋广告虚假纠纷、共有房产单独处分纠纷、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房屋配套设、房产买卖中户口迁出纠纷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3种观点: 市场营销20世纪初产生于美国,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化和企业营销实践的发展以及人们市场营销观念的改变,这门学科经历了一个由萌芽到逐步发展建立的过程。因此,人们对市场营销的含义的认识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1.营销观念的发展20世纪50年代以前、营销观念以产品为导向,生产什么销售什么的产品营销时期;5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物质产品慢慢丰富起来,有些产品滞销,因此需要推销来销售产品,后来发展到什么产品都用推销来解决的推销观念时期;到了60年代,物质产品更加丰富,消费者需要也走向多样化,单纯靠推销已不能把商品销售出去,此时,企业的眼光就转向了市场,转向了消费者,进行市场营销时期;70~80年代,人们逐渐认识到,营销活动仅仅满足消费者的需要还不够,真正意义上的营销还必须兼顾到社会利益,每个企业在营销过程中都必须承担起该负的社会责任,如环境保护等,些是为社会营销时期;90年代,随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大量的营销策略被运用,一些市场营销创新者大胆地突破了经典的产品、价格、渠道、促销四个市场营销四个市场营销组合因素框架,把服务也列入组合中。由于强调了服务的存在,营销就转向关系导向型,此时,网络营销和营销刚刚开始出现。网络营销的主要特征是用计算机网络来建立营销系统,而绿色营销则反映了人们崇尚自然,愿意消费绿色产品的需要趋势,对产品的要求有了质的提高。2.几种有代表性的市场营销含义(1)市场营销是“引导商品和劳务从生产者到消费者或手中所进行的企业活动,”是“在满足消费者利益的基础上,研究如何适应市场需求而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整个企业活动。”(2)关系营销在宏观上认识到市场营销会对范围很广的一系列领域产生影响,包括消费者市场、劳动力市场、相关市场及“影响者”市场“政府、金融市场等);在微观上,认识到了企业与顾客相互关系的改天换地在不断改变,市场营销的核心从交易转到了关系。(3)绿色营销是指企业在营销活动中要体现“绿色”,即在营销中要注重地球生态环境的保护,促进经济与生产协调发展,为实现企业企业自身利益、消费者和社会利益以及生态环境利益的统一而对其产品、价格、渠道和促销的策划与实施过程。(4)网络营销是指企业利用现代通讯工具和电子计算机、多媒体、因特网等技术,为创造或达到个人和组织的交换,而规划和实施理念、产品和服务构思、定价、促销及分销的过程。这些定义基本上反映了人们对市场营销的认识过程。对于市场营销的概念,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认识也在不断完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具备;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一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或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但是往往违约金额都不高,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尽可能提高违约金。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常见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购房屋平面图、公摊面积表、质量保证书、装饰标准、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对于补充协议的条款也常常列为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具体确定的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视为合同内容。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房屋质量风险;2、面积变动风险;3、虚假广告宣传的风险;4、规划变更的风险;5、产权风险;6、延期交房的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具备;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一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或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但是往往违约金额都不高,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尽可能提高违约金。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常见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购房屋平面图、公摊面积表、质量保证书、装饰标准、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对于补充协议的条款也常常列为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具体确定的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视为合同内容。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房屋质量风险;2、面积变动风险;3、虚假广告宣传的风险;4、规划变更的风险;5、产权风险;6、延期交房的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具备;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一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或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但是往往违约金额都不高,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尽可能提高违约金。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常见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购房屋平面图、公摊面积表、质量保证书、装饰标准、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对于补充协议的条款也常常列为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具体确定的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视为合同内容。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2种观点: 商品房风险防范要点:定金、一房二卖、二手房承租、房屋质量、中介费、广告虚假、共有房产处分、小产权房、配套设施、户口迁出等纠纷。根据民法典,当事人应全面履行义务,遵循诚信原则,避免浪费、污染和破坏生态。合同未约定或不明确的内容,可协商补充或按相关条款和交易习惯确定。法律分析避免商品房风险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定金纠纷、一房二卖纠纷、二手房买卖中承租人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中介费纠纷、房屋广告虚假纠纷、共有房产单独处分纠纷、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房屋配套设施、房产买卖中户口迁出纠纷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拓展延伸减少购买商品房的风险购买商品房是一项重要的决策,为了减少风险,有几个关键的方法可以采取。首先,彻底调查房产开发商的信誉和历史纪录,包括过去的项目质量和交付情况。其次,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明确规定了退款和违约责任的条款。此外,购买前务必进行全面的房屋检查,包括结构、设施和装修的质量。还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确保购房合同的合法性和保护自身权益。最后,与其他购房者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经验和意见,以便更好地做出决策。通过采取这些方法,可以有效地减少购买商品房所面临的风险。结语购买商品房需谨慎,避免风险要注意定金、二手房纠纷、房屋质量、中介费等问题。根据民法典,当事人应全面履行义务,诚信原则是基础。合同可协议补充,若无约定则依据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购房前调查开发商信誉、审查合同、全面检查房屋质量,寻求法律咨询保护权益,与他人交流经验,减少购房风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3种观点: 房产交易中怎样防范风险一、确认房屋业主身份一般情况下,买房人都是要求业主提供房产证原件来核对业主身份。但是房产证非常容易造假。确认房屋业主身份最为妥当的方式,就是亲自到房管局查询房屋登记信息。该登记信息记录有业主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房屋抵押状况以及房屋所有权性质等。如果情况紧急,无法到房管局核对业主身份,应当要求房产中介书面确认房产证真实合法,以防范中介诈骗买受人。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要点1、支付购房款。在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之前,房屋买卖可以办理预告登记。在预告登记期间,业主没有经过买受人同意的,不能处理房屋,防止业主侵害买受人合法权益。因此,买受人支付购房款,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支付,以防止交易风险:(1)签订购房意向书后,买受人支付定金,双方共同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的预告登记。若买受人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业主可以不退还定金;若业主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2)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受人办理转按揭手续或者支付部分购房款。(3)申请办理过户登记之后,买受人支付大部分购房款。(4)买受人领取房产证之后,支付剩余房款,但是应当留少部分尾款待全部清理完毕附属权利之后支付,防止原业主拒绝配合清理附属权利。2、税费的约定。一般情况下,业主都会把所有的交易过户税费转嫁给买受人,买受人可以要求在合同中列明应当缴纳的税费清单和金额,没有列明的部分由业主承担,防止业主和中介联合欺骗买受人。3、按揭的约定。正常情况下,中介都会说买受人可以办理按揭贷款,买受人也是基于能够办理按揭贷款才购买房屋。因此,买受人可以要求在合同中约定,如果买受人非因自己的重大过失或者过错,导致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业主退还已付房款,已经支出的费用各自承担一半,以防止买受人由于无法办理按揭贷款而承担违约责任。4、房屋附属权利的约定。(2)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宽带等费用:房屋买卖合同应当约定业主承担房屋交接当日之前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和宽带等费用,业主应当结清费用。(3)登记在房屋内的户口:如果有户口住所地在房屋,房屋买卖合同应当约定业主限期迁出户口,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5、房屋周边环境的约定。买受人可能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房屋的周边环境优越才购买房屋,因此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房屋周边环境,表明买受人是基于环境优越而购买房屋,防止业主隐瞒内情拒不如实告知买受人,而侵害买受人的合法权益。6、业主的承诺。由于业主最为了解房屋的状况,因此买受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业主承诺没有隐瞒任何对买受人不利的事实,并且明确列明某些事实(如鬼宅),防止买受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房产中介提供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版本,往往偏袒业主一方。因此,建议买受人尽量不要直接使用房产中介提供的合同版本。若情况紧急而不得不使用房产中介提供合同版本,也应当另外签署补充协议,以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卖方风险:1、买方购房资格不够或贷款资金不足支付全部房款,不能履行合约,交易终止;2、自己不想卖房了,要赔偿巨额违约金;3、二手房交易合同签订后,银行不放款(买方因素);4、房子已过户,尾款拿不到。预防风险:1、签订定金合同,担保履行。定金是买方为确保契约覆行,交付卖方的金钱,具有契约上的效力。卖方收下定金后,若买方反悔,则您有权没收定金;反之若卖方反悔,则必须加倍退还。2、谨慎签约,预防问题①将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权利状况如实告知买方,好在合同中写下来;②主动提供“三项证明”:如有共有人,须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如有抵押,则提供已经书面通知房屋抵押权人的证明;如该房已经出租,则提供房屋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③交易流程必须与房款支付挂钩,确保在房屋过户前后拿到房款。3、向银行取得放款承诺签约时,买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余款待过户后由银行支付。但银行只根据买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过户后、银行放款之前,买方取消了贷款,则银行自然不会再放款给卖方,故卖方最好能取得买方贷款银行的放款承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手房买卖风险有房龄出现问题、售房者资质有问题、购房者资质有问题、房屋价格未标清。避免的方式是:1、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2、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3、了解所购二手房的准确建筑面积;4、了解购买二手房的程序等。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转让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工作。
第3种观点: 卖房子存在的风险:1、房子挂牌后卖不出去;2、买方价格压太低;3、买方毁约;4、买方购房资格不够或贷款资金不足支付全部房款,不能履行合约,交易终止;5、自己不想卖房了,要赔偿巨额违约金;6、二手房交易合同签订后,银行不放款(买方因素);7、房子已过户,尾款拿不到。预防买方风险:1、明确挂牌期限。2、谨收定金。3、谨慎签约,预防问题。4、向银行取得放款承诺。一、二手房交易应注意什么1、定价关二手房买卖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房屋价格的评估,对于经验不足的业主来说,价格定高了难以找到买主,定低了又会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建议:将房子委托给有资信的中介公司,然后通过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为客户的房子做出较为公正的评估。较为常见的市场比较法要求评估人有丰富的交易经验,熟悉了解市场价格,并能够根据房屋的位置、朝向、装修程度、房龄等因素对房价做出较为准确的评估。2、合同关二手房交易双方常常因合同签订得不够规范,导致纠纷事件不断出现。而签订合同常常要注意诸多细节问题,如屋内设施细节、付款方式、交房具体时间、税费交付等等。建议:如果委托正规中介公司,最后达成了买卖交易,中介公司会提供规范且详实的买卖合同文本,这就为买卖双方减少了很多麻烦,也避免了因合同不规范而引起的纠纷。随后,卖方要结清所有物业费和供暖费,为下一环节立契过户做好准备。3、过户关办理房屋的立契过户,是买卖流程中最耗时间和精力的一关。办理过户涉及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手续繁琐。购房者由于缺乏房地产交易知识,没有相关经验,不了解有关部门的办事程序,往往跑断了腿,事情也办不圆满,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建议:一些正规的中介公司可以代办过户,其办证部门的办事人员通晓有关的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经验丰富。因此,委托专业的中介公司办理房产过户,省时、省力、省心,是多数消费者的首选。4、付款关付房款是客户最为担心的一个环节,少则十几万,多则几十万的房款,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将蒙受巨大的损失。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着房产交割的风险。买方担心把钱交给卖方而产权过户中如出现问题,会拿不到产权证;卖方担心产权证办到了买方名下,买方拖欠房款。建议:针对上述情况,一些大型正规中介公司纷纷推出居间中保服务,买方把房款交给中介公司保管,卖方把原产权证交中介公司保管,中介为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新产权证拿到后,中介一手把房款付给卖方,一手把新产权证交给买方,从而确保了双方的利益。5、交验关物业交验是买卖交易的最后一个环节,如果能够顺利完成,客户随即可以安心入住,原业主也不再对房子负有责任了。二、二手房怎么买卖买卖过户的最新流程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1、签订买卖协议:房地产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签署买卖协议。买方支付定金给卖方(由经纪方托管),卖方交付房产证给经纪方。2、查档:经纪方带房产证,落实产权状况,查档取回查档记录。3、转定:凭查档有效单,经纪方转交卖方托管定金。4、物业评估:委托评估机构对用于抵押的物业进行评估。5、申请按揭:经纪方协助买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署相关文件,买方存首期款到经纪方或指定银行托管。6、银行出《承诺书》:银行经初步审查后,拟同意向买方发放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出具承诺书。7、签署担保协议:买卖双方签署一次性付款挰保的《担保协议》,买方提供资金协议及冻结资金的单据给担保公司。8、办理委托公证: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调查与审批后,房地产买卖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并支付担保费和手续费。9、赎契:担保公司审批并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银行放款给担保公司指定账号,担保公司查档后,代卖方付清银行按揭余款,注销抵押登记并取回房产证,由担保公司保管。10、申请产权转移递件: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到国土部门签署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境外人士或境外公司需到公证处公证(支付公证费),再到国土部门递件,由经纪方领取并保管回执。11、审批:国土部门审核资烊,批准产权转移。12、缴纳税费:国土培门出税单,买卖方(或经纪方代)缴过户税费。13、出证: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取《房产证》,并做抵押登记。如买方是境外人士需抵押合同公证,支付公证费。14、银行放款:抵押登记完毕,银行发放贷款。15、交接物业:买卖双方交接物业,卖方结清相关费用。16、结清尾数:经纪方将预收的剩余款项结清给卖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具备;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一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或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但是往往违约金额都不高,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尽可能提高违约金。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常见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购房屋平面图、公摊面积表、质量保证书、装饰标准、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对于补充协议的条款也常常列为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具体确定的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视为合同内容。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2种观点: 卖房子存在的风险:1、房子挂牌后卖不出去;2、买方价格压太低;3、买方毁约;4、买方购房资格不够或贷款资金不足支付全部房款,不能履行合约,交易终止;5、自己不想卖房了,要赔偿巨额违约金;6、二手房交易合同签订后,银行不放款(买方因素);7、房子已过户,尾款拿不到。预防买方风险:1、明确挂牌期限。2、谨收定金。3、谨慎签约,预防问题。4、向银行取得放款承诺。一、二手房交易应注意什么1、定价关二手房买卖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房屋价格的评估,对于经验不足的业主来说,价格定高了难以找到买主,定低了又会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建议:将房子委托给有资信的中介公司,然后通过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为客户的房子做出较为公正的评估。较为常见的市场比较法要求评估人有丰富的交易经验,熟悉了解市场价格,并能够根据房屋的位置、朝向、装修程度、房龄等因素对房价做出较为准确的评估。2、合同关二手房交易双方常常因合同签订得不够规范,导致纠纷事件不断出现。而签订合同常常要注意诸多细节问题,如屋内设施细节、付款方式、交房具体时间、税费交付等等。建议:如果委托正规中介公司,最后达成了买卖交易,中介公司会提供规范且详实的买卖合同文本,这就为买卖双方减少了很多麻烦,也避免了因合同不规范而引起的纠纷。随后,卖方要结清所有物业费和供暖费,为下一环节立契过户做好准备。3、过户关办理房屋的立契过户,是买卖流程中最耗时间和精力的一关。办理过户涉及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手续繁琐。购房者由于缺乏房地产交易知识,没有相关经验,不了解有关部门的办事程序,往往跑断了腿,事情也办不圆满,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建议:一些正规的中介公司可以代办过户,其办证部门的办事人员通晓有关的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经验丰富。因此,委托专业的中介公司办理房产过户,省时、省力、省心,是多数消费者的首选。4、付款关付房款是客户最为担心的一个环节,少则十几万,多则几十万的房款,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将蒙受巨大的损失。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着房产交割的风险。买方担心把钱交给卖方而产权过户中如出现问题,会拿不到产权证;卖方担心产权证办到了买方名下,买方拖欠房款。建议:针对上述情况,一些大型正规中介公司纷纷推出居间中保服务,买方把房款交给中介公司保管,卖方把原产权证交中介公司保管,中介为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新产权证拿到后,中介一手把房款付给卖方,一手把新产权证交给买方,从而确保了双方的利益。5、交验关物业交验是买卖交易的最后一个环节,如果能够顺利完成,客户随即可以安心入住,原业主也不再对房子负有责任了。二、二手房怎么买卖买卖过户的最新流程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1、签订买卖协议:房地产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签署买卖协议。买方支付定金给卖方(由经纪方托管),卖方交付房产证给经纪方。2、查档:经纪方带房产证,落实产权状况,查档取回查档记录。3、转定:凭查档有效单,经纪方转交卖方托管定金。4、物业评估:委托评估机构对用于抵押的物业进行评估。5、申请按揭:经纪方协助买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署相关文件,买方存首期款到经纪方或指定银行托管。6、银行出《承诺书》:银行经初步审查后,拟同意向买方发放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出具承诺书。7、签署担保协议:买卖双方签署一次性付款挰保的《担保协议》,买方提供资金协议及冻结资金的单据给担保公司。8、办理委托公证: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调查与审批后,房地产买卖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并支付担保费和手续费。9、赎契:担保公司审批并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银行放款给担保公司指定账号,担保公司查档后,代卖方付清银行按揭余款,注销抵押登记并取回房产证,由担保公司保管。10、申请产权转移递件: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到国土部门签署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境外人士或境外公司需到公证处公证(支付公证费),再到国土部门递件,由经纪方领取并保管回执。11、审批:国土部门审核资烊,批准产权转移。12、缴纳税费:国土培门出税单,买卖方(或经纪方代)缴过户税费。13、出证: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取《房产证》,并做抵押登记。如买方是境外人士需抵押合同公证,支付公证费。14、银行放款:抵押登记完毕,银行发放贷款。15、交接物业:买卖双方交接物业,卖方结清相关费用。16、结清尾数:经纪方将预收的剩余款项结清给卖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具备;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一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或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但是往往违约金额都不高,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尽可能提高违约金。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常见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购房屋平面图、公摊面积表、质量保证书、装饰标准、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对于补充协议的条款也常常列为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具体确定的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视为合同内容。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2种观点: 卖房子存在的风险:1、房子挂牌后卖不出去;2、买方价格压太低;3、买方毁约;4、买方购房资格不够或贷款资金不足支付全部房款,不能履行合约,交易终止;5、自己不想卖房了,要赔偿巨额违约金;6、二手房交易合同签订后,银行不放款(买方因素);7、房子已过户,尾款拿不到。预防买方风险:1、明确挂牌期限。2、谨收定金。3、谨慎签约,预防问题。4、向银行取得放款承诺。一、二手房交易应注意什么1、定价关二手房买卖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房屋价格的评估,对于经验不足的业主来说,价格定高了难以找到买主,定低了又会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建议:将房子委托给有资信的中介公司,然后通过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为客户的房子做出较为公正的评估。较为常见的市场比较法要求评估人有丰富的交易经验,熟悉了解市场价格,并能够根据房屋的位置、朝向、装修程度、房龄等因素对房价做出较为准确的评估。2、合同关二手房交易双方常常因合同签订得不够规范,导致纠纷事件不断出现。而签订合同常常要注意诸多细节问题,如屋内设施细节、付款方式、交房具体时间、税费交付等等。建议:如果委托正规中介公司,最后达成了买卖交易,中介公司会提供规范且详实的买卖合同文本,这就为买卖双方减少了很多麻烦,也避免了因合同不规范而引起的纠纷。随后,卖方要结清所有物业费和供暖费,为下一环节立契过户做好准备。3、过户关办理房屋的立契过户,是买卖流程中最耗时间和精力的一关。办理过户涉及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手续繁琐。购房者由于缺乏房地产交易知识,没有相关经验,不了解有关部门的办事程序,往往跑断了腿,事情也办不圆满,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建议:一些正规的中介公司可以代办过户,其办证部门的办事人员通晓有关的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经验丰富。因此,委托专业的中介公司办理房产过户,省时、省力、省心,是多数消费者的首选。4、付款关付房款是客户最为担心的一个环节,少则十几万,多则几十万的房款,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将蒙受巨大的损失。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着房产交割的风险。买方担心把钱交给卖方而产权过户中如出现问题,会拿不到产权证;卖方担心产权证办到了买方名下,买方拖欠房款。建议:针对上述情况,一些大型正规中介公司纷纷推出居间中保服务,买方把房款交给中介公司保管,卖方把原产权证交中介公司保管,中介为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新产权证拿到后,中介一手把房款付给卖方,一手把新产权证交给买方,从而确保了双方的利益。5、交验关物业交验是买卖交易的最后一个环节,如果能够顺利完成,客户随即可以安心入住,原业主也不再对房子负有责任了。二、二手房怎么买卖买卖过户的最新流程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1、签订买卖协议:房地产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签署买卖协议。买方支付定金给卖方(由经纪方托管),卖方交付房产证给经纪方。2、查档:经纪方带房产证,落实产权状况,查档取回查档记录。3、转定:凭查档有效单,经纪方转交卖方托管定金。4、物业评估:委托评估机构对用于抵押的物业进行评估。5、申请按揭:经纪方协助买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署相关文件,买方存首期款到经纪方或指定银行托管。6、银行出《承诺书》:银行经初步审查后,拟同意向买方发放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出具承诺书。7、签署担保协议:买卖双方签署一次性付款挰保的《担保协议》,买方提供资金协议及冻结资金的单据给担保公司。8、办理委托公证: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调查与审批后,房地产买卖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并支付担保费和手续费。9、赎契:担保公司审批并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银行放款给担保公司指定账号,担保公司查档后,代卖方付清银行按揭余款,注销抵押登记并取回房产证,由担保公司保管。10、申请产权转移递件: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到国土部门签署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境外人士或境外公司需到公证处公证(支付公证费),再到国土部门递件,由经纪方领取并保管回执。11、审批:国土部门审核资烊,批准产权转移。12、缴纳税费:国土培门出税单,买卖方(或经纪方代)缴过户税费。13、出证: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取《房产证》,并做抵押登记。如买方是境外人士需抵押合同公证,支付公证费。14、银行放款:抵押登记完毕,银行发放贷款。15、交接物业:买卖双方交接物业,卖方结清相关费用。16、结清尾数:经纪方将预收的剩余款项结清给卖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