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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伤认定办理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2025-01-01 来源:图艺博知识网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一般认定工伤需要15天-60天。工伤认定自受理之日起15天-60天之内做出认定结论,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2种观点: 进行工伤认定必须是自从自己的伤害发生之日起的30之内,或者是被鉴定为存在着职业病的情况之日起的30日内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一、个人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提起工伤认定的申请,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内,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二、工伤认定的时间怎么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从职工受伤之日起开始计算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三、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步骤是什么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步骤,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调查,并做出认定结论;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出工伤认定后,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4、职工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伤鉴定申请时间我国法律没有明确限制,但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结论下来就可以直接申请做伤残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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