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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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6:30

一、准备材料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2、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已备案),离婚判决书,单身声明等;3、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对于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可不另行提供收入证明。提供收入证明应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收入证明月收入金额超过1万元的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流水;4、印章齐备且登记合法有效的原《重庆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商业性《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手续;5、原商业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不含公积金组合贷款)最近不低于3个月以上的贷款还款明细,应注明当前剩余贷款本金余额;6、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7、由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剩余有效期30天以上);8、借款人还款账户,该账户须为贷款申请银行所属个人一类账户;9、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报告有效期3个月);10、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二、办理流程1、借款申请人备齐要件材料2、在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提出申请3、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4、审校通过的签订借教合同5、还清原贷款,办理解押手续(所露时间以登记机关公布为准)6、在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手续(所燕时间以登记机关公布为准)7、抵押手续办妥,资料交目贷款受理网点进行放款审核8、放款时限:5个工作日9、银行发放贷款10、领取借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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